近日,成渝两地部分市民因燃气费用涨幅大、换表后燃气费异常等情况提起投诉,引发社会舆论热议。
4月19日晚间,重庆市已发布通报称,存在部分多计多收燃气费问题,已立案调查14件,并做出退钱和相关责任人免职的决定。
4月20日,针对市民反映燃气相关问题,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调查核实情况通报。成都市场监管局确认,在投诉问题受理过程中,发现燃气企业存在四大问题,现已派出联合调查工作组入驻成都燃气集团等燃气企业,调查工作还在持续深入,将对相关问题进行彻底调查。
尚未发现燃气表计量等问题
成都市场监管局指出,4月以来,成都市12345热线截至19日共接到1996件燃气问题投诉,并有网友发帖质疑气表计量、燃气收费、企业服务等问题。对此,成都市委、市政府责成市场监管、经信、住建等部门立即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多次约谈燃气企业,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对待和受理市民投诉。
期间,成都相关方面组织12个督导组分片进驻各区(市)县,会同技术专家、社区工作者通过现场核查、试验检测、数据比对、案例实证等方式,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当前,所有投诉问题全部受理,已办理1189件,其余807件正加紧办理中。
根据目前调查核实情况,查明燃气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存在以估代抄、违规估抄问题。在未上门或抄表遇到用户不在家时,存在违规估抄情况,且未及时与用户沟通核准实际数据,导致出现用户不在家、不用气但仍产生燃气费的问题。如,锦江区某用户反映燃气企业不到现场抄表、乱估费用,一个月多估收100立方米气费。经调查核实,燃气企业未经核实气表实际底数706立方米,按照估算791立方米进行收费,多收取该用户85立方米气费。目前,已责成燃气企业完成退费处理。再如,青羊区某用户反映被燃气企业多预估费用的情况。经调查核实,该用户2024年2、3月分别被估收气量39立方米、60立方米,比实际多收取75立方米气费,前期用户已按估收气量缴清费用215.82元。目前,燃气企业征得用户同意后,多收费用在后期气费中冲减。
二是计费采集系统存在漏洞,补录过程不透明。如,成都高新区某用户对其燃气欠费17290元提出质疑。经现场核查,加装于旧表上的数据采集系统存在功能缺陷,当用户月用气量超过1000立方米时,采集系统仅能回传后三位数,用户用气67个月实际使用燃气17812立方米,燃气企业收费系统显示却为12787立方米,累计少计算5025立方米。在更换新表时,燃气企业将多年漏抄数据一次性补录、一次性计费、一次性通知收取,数据补录过程不透明,且未与用户沟通说明。
三是燃气计费周期随意变化,计价不规范。燃气企业对同一小区甚至同一用户计费周期不统一,公示告知严重缺失,造成用户对计费规则产生质疑。如,双流区某用户最短计费周期1天、最长计费周期156天,导致该用户5个月气费一次性缴纳。再如,郫都区某用户2023年8月入住一房屋,直至次年3月才有人上门抄表,告知用户欠费1000余元。
四是解决群众诉求服务意识差,工作方式简单。部分燃气企业管理不到位,面对用户投诉时方法简单、敷衍塞责、问题解决不及时。如,龙泉驿区某用户气表远程回传系统故障,导致漏传用气数据4958立方米,燃气企业未主动上门核对用户数据,未及时发现设备问题并更换,以致用户居家4个月漏计燃气费超1.5万元,特别是燃气企业在未与用户达成一致情况下,为催缴费用采取停气措施。我们将对这一行径进行严肃查处,现已立案调查。
需要指出的是,从目前调查核实情况看,尚未发现燃气表计量和质量、燃气质量、通过远程操控改变燃气表计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