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能燃气”)将于1月26日首发上会,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浙能燃气成立于2010年,隶属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省属国有企业。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为浙能天然气,间接控股股东为浙能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浙能燃气主营业务为城镇燃气输配、销售,用户配套工程安装服务。
具体来看,浙能燃气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天然气销售收入和天然气工程安装服务收入,其中天然气销售的营收占比在90%左右,是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
近年来,浙能燃气营收规模持续扩大,业绩表现稳定。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浙能燃气的营业收入分别约34.73亿元、51.02亿元、72.69亿元、33.81亿元,对应的净利润分别约2.21亿元、3.55亿元、2.79亿元、1.92亿元。
从供应区位来看,浙能燃气经营区域地处经济发展较好的浙江省,拥有各子公司31家,分布在杭州市、绍兴市、丽水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宁波市、温州市、衢州市、台州市等10个地市,在浙江省内具备较高的市场份额。截至2023年末,浙能燃气拥有居民用户763300户,工业、商业用户7172户,客户资源多样充足。
此外,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能燃气已有24家子公司取得经营区域内特许经营权,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售气量占浙江省天然气消费总量的比例为8.20%、8.37%和8.81%,2021年和2022年,售气量占同期浙江省城市消费量(消费总量扣除电厂发电用气量即为城市消费量)比例为11.58%和12.02%,在浙江省内市场份额处于前列。
随着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和传统工业逐渐用天然气替代传统能源,浙能燃气得以快速发展客户,2020年以来的售气量和浙江省内市场占有率不断攀升。
招股书显示,通过深耕浙江省内市场,浙能燃气已积累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包括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德清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主要工业用户,浙能燃气与该类企业合作关系稳定,具有较强的客户黏性。
近年来政府出台多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传统工业作为高排放企业倾向于用天然气替代传统能源。根据《浙江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在2025年前还将继续提升天然气消费总量和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业内预计,未来浙能燃气的售气量及浙江地区市占率将持续提升。
本次发行上市后,浙能燃气经营实力和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经营管理效率,推动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带动公司在浙江地区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