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界面新闻
“尽管受疫情影响,中国推行垃圾分类的节奏被打乱,进度也受到干扰,但毫无疑问,成效仍然非常显著。总体上看,分类投放还是主要由居民来完成。”
日前,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固体废物控制与资源化教研所所长刘建国对界面新闻评价。
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垃圾分类与回收行业迎来风口。2020年4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称新《固废法》)修订通过,明确全国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加快建立全程分类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到2023年,中国有297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平均覆盖率达到82.5%。
居民是否真正做到分类投放垃圾,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
界面新闻曾报道,近年上海市常住人口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的比例已达到97%。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副教授李彦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2022年其团队在全国十余座城市调研,发现虽然超九成的居民表示自己愿意分类,但是承认自己实际做到的只有18%-21%。
刘建国表示,目前垃圾分类制度的推行仍在过渡期,随着执法越来越严格,由志愿者、督导或第三方公司帮居民做二次分拣的现象,会越来越少。
与此同时,处于后端的垃圾处理行业快速扩张,该环节开始面临产能过剩风险;因处理设施对收运的垃圾品质有相应要求,回收品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也引发业内关注。
后端产能面临过剩
过去20年间,由于公共财政支持及产业自身商业价值,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相继建成,近两年甚至出现了产能过剩。
生活垃圾处理的链条可分为三段:前端是社区居民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的四分法分类投放,中端是个人、公司运行的回收运输及分拣系统,后端是包括焚烧发电、卫生填埋、生物处理(如堆肥)、再利用在内的垃圾处理设施。
王凯军在固废战略论坛上提供的数据。拍摄:郁娟
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例,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王凯军1月5日在第十七届固废战略论坛上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中国城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9万吨/日,该水平已“完全超过了这部分需求的产生能力”。
随着循环经济进入“双碳”路线图,近年废旧物资再利用成为新的蓝海。但这一赛道很快也变得拥挤。
生活垃圾方面,刘建国在上述论坛提供的数据显示,上海、厦门、深圳、北京等一二线城市的垃圾回收利用率已达到37.5%-50%,接近发达国家水平;2022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已经达到了99.9%。
“垃圾处理量的扩张已经完成,增长潜力或已达到天花板,必须要注重质的提升。” 刘建国在上述论坛表示。
可回收物回收是短板
刘建国认为,厨余垃圾是中国垃圾处理的痛点和难点,但绝非短板,真正的短板是可回收物回收。
刘建国称,由于目前可回收物的回收仍然依赖“拾荒大军”、废品交易商,导致回收利用取得的成效与全社会付出的成本总额不匹配。此外,类似玻璃瓶、塑料包装、废旧衣物等相对低附加值的物资,得不到有效的回收。
他对界面新闻分析称,在当前市场机制下,由于产业链条长、难以监管,物资在回收过程中容易出现掺入杂质,回收品质可能降低,导致许多可回收物只能“降级利用”,如一个塑料瓶无法被重新加工成塑料瓶,只能制造成衣服和地毯。
此外,如果没有政府补贴,市场参与者缺乏动力来回收低附加值的物资。财政补贴则意味着高昂的社会综合成本。
公开研究表明,全球90亿吨的塑料制品中,只有9%被回收利用。
对此,刘建国认为需要通过建立新的制度来改善,包括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环保押金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是指由企业生产者负责产品的回收利用,环保押金制则类似消费者购买瓶装饮料时支付一定押金,返还空瓶后方可拿回押金。
中国最早在2017年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国务院于2017年1月发布推行方案,要求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这四类产品的生产商提出要求。新《固废法》中,产品类别变更为“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
对于环保押金制,中国尚未正式推出。
“落实这些制度,意味着短时间之内要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 刘建国对界面新闻表示,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企业经营普遍困难,这时给企业增加成本,或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
警惕焚烧发电的碳排增长和污染物转移
垃圾处理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总量的比例并不算高。根据生态环境部2023年12月29日公布的《中国气候变化第三次两年更新报告》,2018年中国废弃物处理排放温室气体2亿吨,占总量的1.5%。
但作为当前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首选方式,焚烧发电带来的碳排放增长、污染转移风险仍需受到关注。
“厨余垃圾分出的量多了,意味着化石源碳含量越来越高,焚烧工艺也面临调整。” 刘建国在上述论坛上表示。
同济大学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研究所所长何品晶在上述论坛上展示了30多年间上海市生活垃圾的变化情况。尽管厨余垃圾在垃圾组分中的占比波动下降,但生活垃圾总量在30多年间翻了约三倍。
《中国气候变化第三次两年更新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排放了0.3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因类属能源活动,在统计上并未计入“废弃物处理”排放。
污染风险方面,刘建国在上述论坛上表示,目前很多厂商实际正在采用高碳排、高风险的技术处理飞灰。飞灰是垃圾经焚烧发电后,遗留下的产物。
刘建国向界面新闻表示,有部分企业会将飞灰回收,加工成“勉强能利用”的产品,在这类处理过程中,飞灰中富含的有毒有害物质容易出现跨介质转移。
“在垃圾焚烧量很大的情况下,飞灰的产生量也很大。同时随着垃圾的成分变得复杂,飞灰的特性也变得复杂。” 刘建国在上述论坛上表示,随着经济发展,固体废弃物已从过去的碳基、硅基物质,变成现在普遍经过精密加工、人工合成的产品。由此在选择飞灰处理技术时,需更加谨慎。
“好不容易通过垃圾焚烧发电产生了效益,(如果不当处理飞灰)环境风险还是没有降低,就得不偿失了。” 刘建国对界面新闻表示。
刘建国补充成功,过去的环境管理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但现在要求的是“系统性的治理”。
他指出,要把垃圾焚烧发电和飞灰处理作为一个整体来管理,对于飞灰,需避免采用碳排放高、又有污染转移风险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