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下旬以来,在新冠疫情背景下A股掀起了“抗疫”概念股炒作热潮。
科创板上市公司博瑞医药(688166.SH)因“瑞德西韦”概念股价一度上涨超60%,市值暴涨近百亿元备受投资者追捧。
然而短短半个月后,却又因遭到上交所纪律处分,再度遭到舆论热议。
事件时间轴
2月11日晚,博瑞医药披露《关于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进展的公告》称,公司成功开发了瑞德西韦原料药合成工艺和制剂技术,并已经批量生产出瑞德西韦原料药,瑞德西韦制剂批量化生产正在进行中。
2月12日,博瑞医药董事会秘书王征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公司研发生产的瑞德西韦原料药和制剂,肯定不是实验室的那种样品,而是可以批量生产的。
2月12日,股价一字涨停,涨幅达到20%。
2月13日,股价再度一字涨停,涨幅达到20%。
2月13日晚间,博瑞医药发布股票异动公告强调,瑞德西韦对于新冠病毒感染是否有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月14日,博瑞医药股票继续大涨超10%,“澄清”公告并未浇灭资金炒作热情。
2月25日晚间,博瑞医药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03亿元,同比增长23.47%;净利润1.11亿元,同比增长51.88%。基本每股收益0.30元。
2月25日至2月26日,股价涨幅超过20%。
3月1日,上交所网站披露信息显示,因信息披露不清晰、不准确,科创板上市公司博瑞医药被上交所科创板监管部予以监管关注的监管措施,公司董秘也被予以通报批评。
3月1日,博瑞医药股价大跌14%。
舆情概况
从新冠疫情概念的当红炸子鸡,到成为科创板0001号监管文件的主角,博瑞医药的舆论关注度两度飙升。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监测数据,2月11日公告发布当天,以及3月1日上交所监管消息披露后,博瑞医药的舆情数据呈现出两个明显的小高峰。
从相关词的词云回顾来看,瑞德西韦、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词汇在博瑞医药的近期高频词中高居前列。
媒体热文中,《券商中国》、《新京报》、《科创板日报》、《澎湃新闻》等媒体刊文均引发了较大的舆论关注度。
舆情聚焦点
舆论风评一边倒
根据上交所披露,博瑞医药未能明确区分相关药品试验性生产与商业化生产,所披露的“批量生产”实际属于药物研发阶段,而非已完成审批并开始正式生产销售瑞德西韦原料药和制剂,信息披露不清晰、不准确。
从媒体标题中广泛采用的“碰瓷”、“打脸”、“博眼球”等贬义词汇,舆论在本次事件中对博瑞医药的声讨的确一边倒。
《第一财经》援引在法律人士观点称,博瑞医药这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其行为本质上可以算是误导性陈述,在任何法律环境下都是违规的。
有舆论称,董秘对公告表述不准确负有责任,且还在公告披露后的记者采访中,进一步混淆了“批量生产”的准确含义,扩大了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除了对蹭热点行为的批评,也有媒体开始追溯博瑞医药蹭热点的目的,机构席位的精准买卖成了舆论质疑的突破口。
据统计,12日至28日期间,机构席位前后共计出手博瑞医药3.41亿元,累计约为500万股,占博瑞医药流通股的13%左右。
《科创板日报》文章援引相关人士观点称“从卖出时机来看,机构每次都踩在股价高位。是单纯在高点自主卖出了结,还是得到了相关方配合炒作股价进而获利,还需进一步核查。”
科创板信息披露的反面教材?
除了因为与新冠神药瑞德西韦高度相关以外,成为科创板2020年的首例监管也是博瑞医药被舆论关注的原因之一。
部分舆论称,对待“蹭热点”甚至误导市场的不当披露,科创板监管原则是“露头就打”。
反观博瑞医药,却将“试验性生产”与“商业化生产”两个简单概念混淆,显然是不可饶恕的。舆论称这样简单的错误可能使博瑞医药信息披露工作成为科创板试验田的反面教材。
《证券时报》文章提出,博瑞医药滋生的蹭热点之风不可长,利用信息披露言辞模糊、“引人遐想”,这对于注册制下的科创板市场来说更应严格制止。
《第一财经》文章称,注册制践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监管的市场化导向更强。但如果认为这意味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可以随心所欲,甚至信口开河“蹭热点”,监管处罚可能已在路上。
对于博瑞医药而言,可能面对的不仅仅只是资本市场的处罚。3月2日上海、浙江相继有律师事务所表示博瑞医药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将启动预登记程序,为受损投资者办理索赔。一旦此案确立,很有可能成为2019年科创板创设以来以及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的第一起证券欺诈民事赔偿第一案。
新《证券法》下的蹭热点何去何从
近期,随着新《证券法》3月1日正式实施,蹭热点行为在新法规下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同样引发舆论关注。
众所周知,新《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将处罚上限从六十万元提高至一千万元,相关主体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把自愿性信息披露纳入规范范围。
自愿性信息披露,一般是指除强制性披露的信息之外,上市公司基于公司形象、投资者关系、回避诉讼风险等动机主动披露的信息,如管理者对公司长期战略及竞争优势的评价、环境保护和社区责任、公司实际运作数据、前瞻性预测信息、公司治理效果等,管理人员自主性是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的最大特点。
《中国经营报》文章援引资本市场专家观点称,自愿披露并非随意披露,从近期监管措施实施的情况来看,上市公司公众号、互动易等渠道和方式并不是监管的“法外之地”。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新《证券法》修订中最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对证券违法犯罪的打击。这意味着,类似“蹭热点”等违规行为虽然是A股市场老问题,但将要面对的是新法更为严格的定性和处罚。
对于上市公司博瑞医药而言,一方面积极研发药物、协助抗击疫情、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善意动机值得肯定。另一方面尽管”蹭热点“行为并不一定是上市公司有意而为之,但信息披露内容给投资者决策形成干扰同样也是既定事实。
并且,事件发生在疫情备受舆论关注的关键时期,无论是出于监管的需要,还是出于舆论的呼声,这张罚单都显得合情合理。
”早排查、早防控、早隔离“,这句在新冠疫情下舆论朗朗上口的宣传口号,用来处理资本市场的”蹭热点“等不正之风同样适用。在新《证券法》已经正式实施的当下,上市公司更应该科学合规进行信息披露。毕竟,任何小动作难逃得过舆论监督的双眼。(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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