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石大胜华(603026)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的4.9%股份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实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0 股,石大控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国企混改部分的15%股权公开征集受让程序正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中。
大股东减持未减,彰显对公司长期发展信心
据石大胜华三季度报显示,公司2019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5.44 亿元,同比下降7.7%;归母净利润3.03 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扣非净利润3.01 亿元,同比增长74%。公司主营产品为锂电池5种溶剂、溶质以及添加剂,下游主要客户为江苏国泰、天赐材料和比亚迪等,同时出口海外三菱、LG化学。是宁德时代、LG、三星、松下、比亚迪等电池中溶剂主要供应商。据百川资讯,石大胜华主营产品电池级和超纯级碳酸二甲酯近期价格处于上涨趋势,主要原因在于LG电池为特斯拉和大众ID3车型供货,产能爬坡,对高品质电池溶剂的需求大幅提升。公司表示,今年以来,出口订单持续增长,且出口海外订单价格高于国内,公司充分看好未来海外电动车市场放量增长。
今年以来,石大胜华发展大动作不断。
3月11日,公司宣布拟与波兰PCCRotika成立合资公司,投建2万吨碳酸乙烯酯项目。恰巧的是,石大胜华客户LG化学也将在波兰投建大型的锂电池工厂,有市场人士推测,这或许是一种对客户的就近供应。
8月,石大胜华发布公告称,拟投资5.6亿元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DMC)项目,同时还拟在东营市垦利区成立全资子公司,投资1.6亿元建设5000吨/年动力电池添加剂项目。
9月,石大胜华表示拟出资1.75亿元参与设立新材料科技公司,尝试拓展其它业务领域。
10月13日,石大胜华再次发布公告将与中化泉州石化公司合资,投资建设44万吨/年产能锂电池溶剂项目。
国企混改审批进行中,期待体制改革落地,激发企业活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深化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意见。根据《指导意见》,高校应对所属企业进行清理规范、提质增效,促使高校聚焦教学科研主业。尊重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规律,根据企业不同经营状况,采取不同方式,分类实施改革。为积极践行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石大胜华公告称,石大控股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石大胜华3,040万股,总股本的15%。转让价格遵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改制后青岛中石大控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100%控股)预计持有公司股权13.21%,不再控股,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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