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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15
cninfo1340862:今年晶澳什么时候分红
晶澳科技:您好,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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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15
cninfo912549:你好公司光伏板是否有配套设施!应对战争危机以及自然灾害等!城市电力设施损害情况下是否可以组建零时发电机组?
晶澳科技:您好,公司对外销售主要产品为太阳能光伏组件,同时也向客户提供光伏+储能一体化发电解决方案,具体可登录公司官网(www.jasolar.com)进一步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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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5:35
irm1349261:公司在光伏RWA项目、稳定币,区块链、电站货币化方面,有那些布局?
晶澳科技:您好,公司暂无相关业务布局,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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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5:35
irm1349261:智能电网方面,公司有那些应用?
晶澳科技:您好,公司主营为太阳能硅片、电池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持续拓展下游光伏发电业务,探索不同光伏发电应用场景的开发。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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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5:18
irm1349261:公司变更可转债投资实施方式,(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触发回售条款,本人要求公司提供回售,或者下修后,回售。
晶澳科技:您好,根据《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在“本次发行概况”章节对回售条款的约定:“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 1、公司本次变更仅为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方式由借款形式变更为增资形式,不构成重大变化,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募投项目本身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内容均不存在变更;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变更履行了股东会及“晶澳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程序。 3、公司本次变更是为了应对行业周期波动,优化子公司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进而有利于债券持有人利益的保障。 4、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借款变更为增资也是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常见的调整。 因此,本次变更不涉及触发可转债回售条款。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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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5:13
cninfo1339116:请问董秘,贵公司2024年度分红计划什么时候公布及实施?往年现在已经完成了
晶澳科技:您好,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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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24
irm2534873:董秘你好 请问贵公司股价为何跌跌不休啊?
晶澳科技:您好,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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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24
irm1929348:您好,请问公司披露的24年年报284页中“十七、承诺及或有事项 1、资本承担:已签订正在履行和已签订或已批准尚未履行的资产采购及资产购建合同24年金额28.7亿元,具体是指什么?谢谢!
晶澳科技:您好,主要是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签订全部或部分尚未履行的重大设备及工程等采购合同金额,例如尚未到货的机器设备、尚未开工建设的工程等项目。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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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21
irm1970239:公司股价连跌四年,每年跌幅都很大,从高点已经下跌超85%,今年以来又跌去超30%,投资者损失惨重。今天股价又创新低了,不要再说什么股价受多种因素影响之类的套话,直接回应重点,公司到底怎么啦?是不是应该实实在在的采取有效措施来稳定股价,提振信心,这对港股及REITs能否获得通过也是很重要的,希望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对待,争取能融资成功,助力公司稳健发展,股价上涨!
晶澳科技:您好,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但受行业波动以及阶段性供需影响,业绩有所下滑。感谢您的建议,会及时向董事会反馈,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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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5:08
irm1760329: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向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是否会触及可转债回售条款?
晶澳科技:您好,根据《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在“本次发行概况”章节对回售条款的约定:“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
1、公司本次变更仅为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方式由借款形式变更为增资形式,不构成重大变化,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募投项目本身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内容均不存在变更;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变更履行了股东会及“晶澳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程序。
3、公司本次变更是为了应对行业周期波动,优化子公司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进而有利于债券持有人利益的保障。
4、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借款变更为增资也是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常见的调整。
因此,本次变更不涉及触发可转债回售条款。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