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提到,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就需要聚焦在扩大有效需求和深化供给侧改革上。他认为,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优化,我国经济增长有望较快恢复到正常轨道上来。此外,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政策、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风险防范、人民币汇率、国内物价、金融业对外开放等重点、热点问题均有所回应。
我国经济增长有望较快恢复到正常轨道
郭树清指出,将当期总收入最大可能地转化为消费和投资,是经济快速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金融服务大有可为。
具体来看,郭树清认为:
第一,金融政策要积极配合财政政策和社会政策,多渠道增加中低收入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群体的收入,提高消费能力。
第二,以满足新市民需求为重点,开发更多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鼓励住房、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
第三,围绕教育、文化、体育、娱乐等重点领域,加强对服务消费的综合金融支持。
第四,继续做好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投融资保障,同时集成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城市更新、乡村振兴。
第五,创新运用多种融资工具,推动完善社会领域投融资机制,加快社会领域补短板。
第六,以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为重点,持续优化结算、融资、保险等进出口贸易金融服务,巩固拓展外贸竞争新优势。
“综合来看,我国劳动力素质优良,资金流量充裕,科技和管理的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经济潜在增长率较高。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优化,我国经济增长有望较快恢复到正常轨道上来。”郭树清说。
14家平台企业金融业务专项整改已基本完成
对于民营企业,郭树清表示,下一步,金融机构将进一步树立“一视同仁”理念,公平公正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
货币政策加大向民营企业的倾斜力度,保持信贷总量有效增长,推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在进一步做好制造业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基础上,加大对服务行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和保险保障力度。丰富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其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获取更多金融资源。促进互联网平台企业健康发展。14家平台企业金融业务专项整改已经基本完成,少数遗留问题也正在抓紧解决。后续将实行常态化监管,鼓励平台企业合规经营,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郭树清指出,应对金融领域的风险挑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努力促进房地产与金融正常循环。落实“金融十六条”措施,以保交楼为切入点,以改善优质头部房企资产负债表为重点,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逐步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过渡。
积极稳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有效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因地制宜深化农信社改革,稳步实施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充分发挥存款保险等行业保障基金和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专业处置功能。强化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穿透监管。
前瞻应对不良资产反弹风险。近年来,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持续加大,连续几年均超过3万亿元。郭树清表示,下一步,仍要严控不良新增,充分计提拨备,加大处置力度。
积极配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督促金融机构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有序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推动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率负担。
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既要管“有照违章”,也要管“无证驾驶”。严禁资管产品承诺固定回报或预期收益率。严格规范地方金融机构跨区域存贷款业务。
人民币汇率总体将持续走强,高度关注通胀反弹潜在可能
对于我国的物价水平,郭树清表示,相比于发达国家去年物价涨幅创四十年新高,我国消费物价连续十年维持在2%左右,充分证明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我们强化能源、食品等关键领域保供稳价,同时坚持实施稳健、正常的货币政策,坚决不搞“大水漫灌”,为保持物价稳定营造了良好货币金融环境。
郭树清认为,去年底以来,人民币汇率大幅反弹,境外资本流入持续增长,充分反映了国际金融市场坚定看好我国经济发展,对物价等经济基本面充满信心。中长期看,人民币汇率会保持双向波动,但总体上将持续走强。
“同时,我们也要高度关注通胀反弹的潜在可能性”,郭树清指出,考虑到当前海外通胀仍将高位运行,容易通过生产、流通等多个环节向我国传导,对此要保持高度警惕。
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程序将简化
郭树清表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总的要求是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说来:
一是着力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维护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确保央行资产负债表健康可持续。
二是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建立健全金融稳定发展协调机制,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三是改革完善金融机构治理,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四是进一步加快发展直接融资,深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五是持续推动保险业信托业转型发展,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郭树清指出,金融开放有助于中国发展质量的提升,也能让世界分享中国改革发展红利。近年来,我国金融开放进入新阶段,金融市场的吸引力不断增强。
“未来中国金融开放的步伐不会停歇”,郭树清表示,一是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的程序,丰富可投资的行业和资产种类,不断提升投资便利性。二是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国际经贸规则。三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对内外资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四是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
责编:桂衍民
校对:杨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