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据工信微报消息,近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释义与适用》一书出版发行。工信部、公安部、人民银行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撰写了署名导读文章。
相关负责人撰文指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发案最多、上升最快、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犯罪类型。信息通信行业要全面构建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新格局,持续加大防范治理力度,全面挤压犯罪空间。同时,深入推进金融行业涉诈“资金链”治理,督促金融机构落实法律要求,确保涉诈资金能追踪、能溯源。
持续加大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治理力度,全面挤压犯罪空间
工信部副部长张云明指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发案最多、上升最快、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犯罪类型,呈现出“产业化分布、集团化运作、精细化分工、跨境式布局”的特点,严重危害人民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信息通信行业要持续加大防范治理力度,全面挤压犯罪空间。”张云明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定义,提出了反诈工作的目标、原则、机制和要求。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要求加大行业源头治理力度,严格用户实名制管理。张云明指出,本法明确了对电话用户、物联网卡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和核验要求;对电话卡办理数量作出规定;对物联网卡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做好物联网卡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完善物联网卡销售和再销售制度。
全行业要持续推进“断卡”行动,严格规范重点业务实名登记管理,建立电话卡、物联网卡入网监测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开卡数量和功能,完善电信企业开卡、验卡、封停和救助等办法,开展“一证多卡”清理整治。
加强重点业务治理,规范真实主叫号码传送和电信线路出租管理,对改号电话、虚假主叫、不规范主叫进行识别拦截和溯源核查。针对高风险国际来话,构建国际口、网间和网内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涉诈号码的发现分析、拦截处置和预警提醒等能力,有效应对不断出现的新型诈骗手法,持续压降跨境诈骗高发态势。
“电信网络诈骗属于可预防犯罪,既要加强事前风险防范,又要强化事中监测预警,还要做好事后打击治理。”张云明指出,工信部将组织信息通信行业充分发挥管理、技术优势,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闭环防控治理体系,提升专业精准水平。
强化涉诈预警提醒,工信部将进一步扩展“12381”涉诈预警劝阻系统功能,精准发现潜在受害群众并及时预警;持续做好反诈号码权威标记工作,建立和推广反诈名片,实现对国际来话和短信实时主动提醒。
开展App全流程监管,工信部将研究建立App许可或备案管理制度,推进涉诈App专项治理,加强涉诈App以及各类下载分发渠道的重点监测、线索共享和巡查处置。
深入推进金融行业涉诈“资金链”治理
随着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犯罪持续下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已成为当前的主要犯罪形态,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重要挑战,成为复杂的社会治理难题。
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表示,要从行业源头入手,紧盯涉诈风险环节,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对企业反诈内控机制、新业务涉诈风险评估、“实名制”、开卡数量限制、异常账户账号重新实名核验、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涉诈账户账号处置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涉诈风险全流程、全环节预防管控机制,强化监管部门主体责任,压实企业责任,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进一步深化了行业源头治理。
本法完善了相关行业基础管理制度,健全了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对电信网络诈骗监测、识别、阻断、反制的制度体系,为形成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良好局面奠定了法律基础。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注重追赃挽损,致力于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杜航伟指出,追赃挽损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群众的核心关切,也是立法过程中最受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法要求加强追赃挽损,完善涉案资金处置制度,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将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等工作机制和措施在立法中确认下来,有利于公安机关依法拦截涉诈资金,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
杜航伟明确,公安机关要以本法为引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全面提升打击质效。一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出重拳、下重手、用重典,持续推进“云剑”“断卡”“断流”“拔钉”等各类专项行动;在外交部门的协助下,积极开展国际执法合作,摧毁境外诈骗窝点,缉捕境外重大逃犯。二是强力组织大案攻坚,严厉打击转账洗钱、技术支撑、组织偷渡等黑灰产犯罪,坚决斩断犯罪关键链条,抓金主、铲窝点、打平台、断资金。三是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用好本法赋予公安机关新的行政处罚措施,对尚不构成犯罪的及时依法处罚。
此外,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引领,深入抓好行业治理。杜航伟表示,要深入抓好金融行业治理,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机制,透传交易信息,并收集异常客户必要交易信息和设备信息。人民银行要强化资金监管,深入推进涉诈“资金链”治理,督促金融机构落实法律要求,严格落实实名开立和交易核验制度,依法记录留存相关信息,确保涉诈资金能追踪、能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