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两年虚增利润12.93亿元!*ST金洲实控人拟被终身市场禁入
来源:中新经纬2022-11-14 08:32

因涉嫌信披存重大遗漏、财报存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ST金洲实控人朱要文拟被终身市场禁入。

13日晚间,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慈航,证券简称:*ST金洲)公告称,11月1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45号)(下称《告知书》)。金洲慈航、丰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汇租赁)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

经查明,金洲慈航、丰汇租赁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指出,金洲慈航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的《交易报告书草案》和《交易报告书》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重组办法》第四条,以及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重组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行为。金洲慈航时任董事长朱要文参与、主导涉案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赵国文参与涉案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能保证金洲慈航披露的《交易报告书草案》《交易报告书》等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朱要文、赵国文是对金洲慈航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丰汇租赁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属于《重组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有关各方”,以及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丰汇租赁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重组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构成《重组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行为。丰汇租赁时任董事长汪洋和时任财务总监崔亿栋参与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且签署了丰汇租赁两年一期财务报表。汪洋、崔亿栋是对丰汇租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此外,金洲慈航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经查,金洲慈航2017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0.71亿元、利润总额12.33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15%、利润总额的91.59%;2018年度虚增营业收入6000.00万元、利润总额6000.00万元、存货17.69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0.57%、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93%、净资产的26.90%,金洲慈航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金洲慈航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指出,金洲慈航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涉嫌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行为。

朱要文、汪洋、崔亿栋、杨彪、周汉生、何玉水、赵国文、任会清、张金铸、孙旭东、杨敬平、刘道仁、何小敏、纪长钦、胡凤滨、夏斌、姜永田、刘开才等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金洲慈航2016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朱要文、汪洋、崔亿栋、杨彪、周汉生、季庆滨、宋丽娜、何玉水、韩雪、任会清、张金铸、许静、孙旭东、杨敬平、刘道仁、何小敏、纪长钦、胡凤滨、夏斌、姜永田、刘开才等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金洲慈航2017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朱要文、杨彪、周汉生、韩雪、任会清、张金铸、孙旭东、杨敬平、刘道仁、马中文等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金洲慈航2018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汪洋、崔亿栋、何玉水、季庆滨、许静等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金洲慈航2018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金洲慈航时任董事长朱要文组织、参与、实施了2017年度和2018年度虚增利息收入、2018年度虚增存货、2016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事项,知悉2017年度虚增咨询服务收入事项。时任董事,副总裁汪洋,时任副总裁崔亿栋,参与、实施了2017年度虚增咨询服务收入、2017年度虚假债权收益权转让、2017年度虚增利息收入、2017年度和2018年度虚增利息收入、2016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事项。时任财务总监杨彪,时任董事、副总裁周汉生参与、实施了2018年度虚增存货事项。时任副总裁季庆滨、宋丽娜参与、实施了2017年度虚增咨询服务收入、2016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时任董事、总裁何玉水参与、实施了2016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朱要文、汪洋、崔亿栋、杨彪、周汉生、季庆滨、宋丽娜、何玉水是对金洲慈航相关定期报告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金洲慈航时任董事张金铸,时任董事何小敏,时任董事马中文,时任独立董事纪长钦、胡凤滨、夏斌,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赵国文,时任总会计师任会清,时任总经济师姜永田、时任总工程师刘开才,时任副总裁许静,时任董事会秘书韩雪、时任监事孙旭东、杨敬平、刘道仁未按照勤勉尽责的要求,对相关信息披露事项履行确认、审核职责,为相关年度报告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朱要文作为金洲慈航实际控制人,授意、组织相关人员实施2017年和2018年虚增利息收入、2018年虚增存货、2016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事项,隐瞒、不告知应当披露的信息,涉嫌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1.对金洲慈航、丰汇租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2.对朱要文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罚款60万元;

3.对汪洋、崔亿栋、杨彪、周汉生、季庆滨、宋丽娜、何玉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4.对赵国文、韩雪、任会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5.对张金铸、许静、孙旭东、杨敬平、刘道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6.对何小敏、纪长钦、胡凤滨、夏斌、姜永田、刘开才、马中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朱要文作为金洲慈航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组织、参与、实施了2017年和2018年虚增利息收入,2018年虚增存货、2016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事项,知悉2017年度虚增咨询服务收入等事项,在涉案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涉及金额特别巨大,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条和第五条第三项、第七项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朱要文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汪洋、崔亿栋作为丰汇租赁的高级管理人员,全程参与了金洲慈航收购丰汇租赁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供存在重大遗漏的财务信息;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二人担任金洲慈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继续担任丰汇租赁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实施了2017年虚增咨询服务收入、2017年虚假债权收益权转让、2017年虚增利息收入、2017年和2018年虚增利息收入。2016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事项,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情节较为严重。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汪洋、崔亿栋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杨彪作为金洲慈航时任财务总监,负责编制财务报告,其参与、实施了2018年虚增存货事项,签署了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违法情节严重。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杨彪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上述人员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金洲慈航表示,目前,公司正在对《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公司是否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以此《告知书》为依据,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股票将于11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Wind数据显示,朱要文于2013年7月至2021年9月担任*ST金洲董事长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因未就股权转让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ST金洲11月8收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提到,*ST金洲于2022年10月14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子公司金洲(厦门)黄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将其持有的厦门海峡黄金珠宝产业园有限公司11.5078%股权转让给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作价35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8%。*ST金洲未就该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11月2日才补充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交所指出,*ST金洲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条、第2.7条、第9.2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ST金洲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据*ST金洲三季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已裁定宣告*ST金洲控股股东前海九五公司破产。前海九五公司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拍卖,据*ST金洲此前公告披露,前海九五公司未质押的24200股股票以起拍价36784元成交,其余质押状态的786652524股均流拍。

业绩方面,*ST金洲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约6215.23万元,同比下降33.61%;公司净亏损约5500.67万元。

二级市场上,*ST金洲11日收平报1.36元/股。

责任编辑: 陈勇洲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证券时报”官方APP,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了解股市动态,洞察政策信息,把握财富机会。
网友评论
登录后可以发言
发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证券时报立场
暂无评论
为你推荐
时报热榜
换一换
    热点视频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