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重大变革!香港结构性产品市场最新动作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吴瞬2025-10-01 10:58

9月30日,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优化结构性产品上市制度的建议征询市场意见(咨询文件)。本次咨询时长为六星期,将于2025年11月11日结束。

对此,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多元化的产品组合一直是推动香港证券市场蓬勃发展的动力,而结构性产品在香港交易所丰富的产品生态圈中亦发挥重要作用,为投资者提供有效及实用的对冲工具。随着市场环境及投资者需求不断演变,我们亦要致力确保结构性产品上市框架切合市场需要,并具备全球竞争力。我们相信本次咨询提出的建议将促进产品创新、提升市场效率,同时维持市场质量及确保高水平的投资者保障。”

改革建议涉及三大层面

据了解,香港的结构性产品市场多年来持续发展,新产品及相关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成交量也节节上升。

香港交易所市场科高级副总裁黄集恩介绍,香港衍生产品市场今年的表现非常亮眼,已经连续17年位居全球结构性产品成交额的首位,最近的结构性产品日均成交额更逾200亿港元。“同时,今年香港市场推出了多项产品,包括于新股上市同日推出的相关产品,以及于合资格相关资产名单加入日本股份为标的。香港结构性产品市场不断增长发展,我们也正从多方面努力,致力为市场提供更多元化的产品。”

不过,在黄集恩看来,香港市场现行的结构性产品上市框架已沿用了多年,而市场环境已有显著的变化,现在正是时候重新审视相关规则是否能满足投资者需求,为市场提供更多弹性并促进结构性产品市场的持续发展。“我们这次作出的建议修订并不只限于产品设计,其中一些建议亦针对提升发行商质量,借此确保能提供更好的投资者保障。还有一些建议涉及平台方面的改动,以提升结构性产品发行和交易方面的效率。我们希望这些修订措施不仅能使结构性产品市场受益,更能推动整个香港市场生态圈的发展,提升流动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产品选择。”

具体来看,本次改革建议主要涉及三大层面:

一是提升市场竞争力:

衍生权证的最低发行价规定由0.25港元降低至0.15港元及取消牛熊证的最低发行价规定,以促进更广泛的产品条款范围

可发行结构性产品的ETF的资格门坎由原来的60日合资格期限内的公众持股市值不少于40亿港元,改为其管理资产总值不少于10亿港元

仿效发行的产品条款必须与既有发行完全相同

新增额外比率以扩大衍生权证及牛熊证的换股比率

取消《上市规则》中有关规定性产品条款的规定,并要求产品发行须符合经联交所同意并不时刊发的产品条款

二是提高市场质量及增强投资者保障:

发行人的最低资产净值规定由原来的20亿港元提升至50亿港元,以及发行人必须为受监管实体

发行人(或担保人或两者各自的控股公司)必须获得其寻求信贷评级的所有信贷评级机构给予投资级别评级

上市文件中就提供流通量所列明的最低服务水平必须符合联交所不时刊发的最低服务水平

发行人和担保人财政年度首六个月的中期财务报告刊发期限缩短至相关中期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内刊发

发行人和担保人若有附属公司,必须刊发综合财务报表

三是提升市场效率:

删除刊发推出公告的规定以及简化结构性产品进一步发行的上市文件,在不影响投资者可得的信息下减低发行人的行政负担

允许本身同时是发行人的证券交易商提供优惠,惟须符合《上市规则》所述的保障措施。与特定结构性产品有关的优惠应以收费折扣的形式提供

对业界是里程碑事件

“结构性产品对投资者有什么好处?我们总结了四大优势:第一点是投资选择多元化,结构性产品涵盖多种投资选项,包括追踪香港相关指数、货币或部分商品的产品;第二点是资本效率,大家知道结构性产品往往有杠杆成分,投资者所需付的入场成本较低,亦可以从不同的市况中赚取投资回报;第三点是可以利用结构性产品建立多元化的交易策略,包括高频交易、均值回归等;最后一点则是作为风险管理工具,例如我们观察到,最近市场上有一些股票的价格创新高,投资者便会买入更多的认沽权证作为风险管理工具。”黄集恩说。

在黄集恩看来,本次的咨询对业界而言是很重要的里程碑。其中,将衍生权证的最低发行价由0.25港元调低至0.15港元,取消牛熊证的最低发行价这两项修订将令发行商有更大灵活性,有利他们推出更贴近散户投资者需求的产品,并令整个生态圈受惠。此外,咨询文件建议调整ETF作为结构性产品相关证券的门槛为最少有10亿港元的资产管理规模,大大便利业界构建一个围绕ETF的产品生态圈,无论对结构性产品发行商还是ETF资产管理人来说,都是一大喜讯。另外,文件也建议引入“产品指引”(ProductSheet),取代现行载于《上市规则》有关结构性产品的多项规定性条款。“我们希望未来可以以产品指引为依归,以便市场日后在产品开发上可以有更大弹性,同时保持现有的审批机制,维持高水平的投资者保障。”

同时,香港交易所不仅致力促进市场发展,作为监管机构也有责任维持市场质量,对此,黄集恩表示:“作为交易所,我们希望产品发行商的财务状况稳健,并且能履行发行产品的相关责任。《上市规则》在这方面的规定多年来未曾作出修订,所以我们也趁本次机会优化对发行商的规定,确保高水平的投资者保障。当中的建议包括提高对发行商的资产净值要求,加强他们的持续责任,以提高产品发行商的责任及其财务稳定性能与市场发展相符,支持结构性产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黄集恩还指出,本次咨询中的建议应可反映到前述提及过有关结构性产品的一些核心优势。“第一,我们希望通过引入更加灵活的产品发行方式,让结构性产品发行商可推出更多新产品,例如增加以ETF为基础的产品等。我们修订产品发行条款,如发行价、换股比率等,亦有助增加市场上的产品选择。第二,降低了最低发行价令结构性产品种类增多,更符合投资者要求,也正好可以提升资本效益。第三,新的规则让结构性产品发行商推出新产品时有更大弹性,亦可以引入更多新的资产,所以我们希望新的规则和新的产品条款可以激发投资者的创意,开发更多的交易策略。”

责编:万健祎

校对:刘星莹

责任编辑: 孙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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