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间,ST舜天(600287)发布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司表示,公司商品流通业务不存在供应商同时为公司客户、客户供应商较为集中的情况。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来源于多种因素,引起其变动趋势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年报披露,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商品流通、服装加工和化工仓储,2024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0.69亿元、1.24亿元和0.20亿元,毛利率分别为14%、3.56%和16.81%。其中,商品流通收入按产品分类包括服装、医药化工、食品、木制品、黑色金属及制品、酒水和援外物资,各产品之间毛利率存在差异。此外,公司境内业务收入12.03亿元,境外业务收入20.09亿元。对此,监管函要求公司说明各产品毛利率水平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
在回复公告中,公司表示,以服装(贸易)为例,公司毛利率为19.42%,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江苏国泰毛利率为14.54%,苏美达毛利率为21.33%,辽宁成大为19.19%,相比之下不存在重大差别。
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分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98亿元、6.36亿元、8.80亿元、9.3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49.41万元、737.59万元、3833.69万元、-828.7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14.73万元、5.18亿元、-2.12亿元和2.31亿元。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监管函要求公司结合自身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业务结算模式等,说明报告期内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且与公司各季度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其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对此,公司回复称,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经营业务包括服装及木制品出口贸易、援外业务、监控化学品特许经营、海产品进口业务、核电钢材投标业务以及优质白酒经营,结算模式包括预收款销售、赊销等。在不同结算模式下,各类业务存在其特有的信用政策及回款周期,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波动具有一定影响。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因发放职工奖金、收回信托计划相关款项等事项,对分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亦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波动。报告期内,股票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红、股票基金二级市场公允价值波动等因素对公司分季度净利润的实现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另外,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4亿元,其增长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趋势存在差异。形成上述情况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信托计划相关款项、票据收款业务本期到期承兑及贴现金额大幅增加以及业务预付款项规模下降等原因。其中,2024年二季度公司收回了2.11亿元信托计划相关款项,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形成较大贡献。公司2024年末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5778.88万元,较上年度下降1.23亿元,2024年度到期承兑及贴现金额较上年度增加较多,使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对增加。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7831.95万元,较上年末下降5453.30万元,使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对减少。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来源于以上多种因素,引起其变动趋势的原因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