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眼】 游客购票无法使用 第三方平台须担责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冯海宁2025-05-16 06:45

媒体近日报道,不少第三方平台售出的景区门票存在无法使用的现象。有消费者反映,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的景区门票、导游服务频频出现“未使用即被核销”“退票规则模糊”“客服推诿”等问题,导致游客行程受阻和经济损失。

如今游客外出旅游,大多通过景区官网进行购票,但在旅游旺季官网门票售罄时,就转向第三方平台购票。有的游客则直接从第三方平台购票。因为第三方平台有相关业务推广、承诺和服务。但不少游客从第三方平台购票后却无法在景区使用,还陷入退票难。

有第三方平台“甩锅”给游客,声称游客“去晚了,超过了使用期限”;有平台“甩锅”给商家,声称“这是卖家个人行为,与平台无关”。当商家耍赖、躲避,平台也推卸责任,受伤害的无疑是游客。有法律人士指出,问题根源在于第三方平台监管漏洞多。

从法律角度看,第三方平台难逃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类似的规定。

那么,第三方平台是否知道平台商家侵害游客合法行为呢?即便平台事先不知,但游客投诉之后,平台显然知道,但知道后似乎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否则,游客不会陷入退款难。从某些平台与商家推责情况来看,两者有点像“演双簧”,均有故意逃避责任之嫌。

当游客无法从商家那里成功退款,显然应该对第三方平台采取法律行动,因为平台没有尽责采取必要措施,理应承担连带责任。投诉或者起诉平台,都是游客维护自身权益,倒逼平台尽责的合法手段。但维权需要时间、经济成本,所以很多游客无奈放弃维权。

对此,旅游监管部门应主动作为,对失责平台依据《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处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许多景区明确声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平台销售门票,要求游客通过官方渠道购票。这对游客是一种必要的提醒,可防止游客掉入购票“陷阱”。此外,景区也可考虑对第三方平台采取法律行动。

对第三方平台售卖出去的门票无法使用且不退款的行为,从游客到相关执法部门,还可以视为诈骗进行追责。总之,当游客遭遇“未使用即被核销”“退票规则模糊”“客服推诿”等问题,维权要从平台入手。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平台这座“庙”,不能让它轻易就跑了。

本版专栏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责任编辑: 刘少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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