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积极申报科技创新债券,有创投机构已入场
来源: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作者:曹媛2025-05-08 09:43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若干举措。

上述公告提到: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简称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

此外,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出色管理业绩、优秀管理团队的股权投资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

今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创投机构东方富海已申请试点科技创新债券,或成首批参与试点的民营投资机构之一。记者向东方富海求证,相关人士表示,“尚在程序中。”

另外还有市场消息称,东方富海此次申请试点科技创新债券金额可能在5亿元上下。对此,上述人士表示,“无法告知”。

“从技术层面来看,创设科技创新债券是将债权资本导入科技创新领域的一种创新途径,在全球金融创新领域都具有借鉴价值。”东方富海董事长、创始合伙人陈玮向记者表示。

就债券市场“科技板”的工作进度,央行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时公开介绍,针对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的特点,对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制度安排进行了完善,健全了与科技创新融资特点相适应的配套规则体系。相关政策和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目前看,市场各方响应非常积极。初步统计,目前有近100家市场机构计划发行超过3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预计后续还会有更多机构参与。

为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在“科技板”发行长期限的债券融资,还创设了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借鉴2018年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经验,由央行提供低成本的再贷款资金,可以购买科技创新债券,同时与地方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一起,采取多样化的增信措施,共同参与分担债券投资人的违约损失风险,还可以有效降低股权投资机构的发债融资成本,支持其发行更长期限,比如8年期、10年期债券。

投资经验丰富的股权投资机构发行长期限科技创新债券,能进一步拓展募资渠道,带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深圳作为创投重镇之一,记者获悉,今年3月中旬,深圳市委金融办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等金融监管部门、相关政府部门召开了债券市场“科技板”动员座谈会,与辖区科技企业、金融、创投、担保等20余家企业代表,就助力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展开深入交流,鼓励辖区机构积极争取首批科技板债券项目。

据报道,参加上述会议的机构代表在交流环节中表示,已提前储备相关的项目资源,将积极参与科技板债券的发行和投资,力争参与首批科技板债券项目。各家机构也对发行成本、规则指引、风险分担等问题格外关注。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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