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范围扩大到购房人的父母和子女
来源:人民财讯作者:朱雨蒙2025-03-31 18:03

人民财讯3月31日电,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扩大《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的实施范围,购房人的父母、子女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应优先提取购房人、购房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的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在申请提取时,应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未签订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协议。将该实施细则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 李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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