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7天无理由退订,湖南一地推新政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张达2025-03-20 16:30

近日,多地出台购房新政。

3月20日,湖南省长沙县发布通知,要求房企实施购房“7天无理由退订”承诺,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保障消费者权益。

同日,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推出了省直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公积金贷款业务。

另外,广西桂林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其中提出,降低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至15%,购建自住住房超过两年提取额度变高,支持二套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

长沙县推购房7天无理由退订

3月20日,据“微星沙”公众号消息,湖南省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落实购房订金保护期的通知》,要求房企实施购房“7天无理由退订”承诺,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保障消费者权益。

根据文件规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的7个自然日内,可无理由申请退还订金;超过7天,订金将自动转为定金。相关条款须明确写入认购书,确保执行透明。这一政策直击房屋交易中长期存在的“定金与订金混淆”痛点,通过设置“冷静期”,有效缓解购房者的资金安全焦虑。

此外,长沙县同步发布“现房楼盘名单”(入选条件: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业内人士指出,此举不仅倒逼房企提升综合竞争力,还将强化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信任纽带,短期内有望释放观望需求,长期则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值得注意的是,长沙县从今年开始将“7天无理由退订”服务推广至全县范围,形成更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分析认为,此政策旨在为市场注入强心剂,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推动长沙县房地产企业向“质量驱动”转型。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后续将加强监管,确保政策落地实效,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护航。

据介绍,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在房屋交易中,“订金”通常具有预付款性质,可协商退还;而“定金”则具备法律担保效力,违约后不可退还。通过明确保护期规则,既保障了消费者反悔权,也规范了交易流程,避免纠纷。

浙江省直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冲抵公积金贷款

3月20日,据“浙江发布”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加大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缓解缴存职工还贷压力,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推出了省直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是指申请人在提前还贷时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办理对象: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主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

办理条件为,资金要求:省直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提前还贷额>1万元。

还款记录:已正常还款满1个月。

逾期处理:如有逾期需先结清欠款。

账户情况:使用省直公积金账户还款且未办理按月转账业务。

例如:张先生在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100万元,已正常还款2个月,省直公积金账户未办理按月转账且有余额5万元,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冲还贷1万—5万元。

桂林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据桂林日报消息,3月18日,桂林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桂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明确实施三大调整,让更多桂林市民减轻经济压力。

一是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15%,降低购房门槛,减轻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初期资金压力。

二是购建自住住房超过两年提取额度变高。政策调整后,购建自住住房超过两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由“购房合同最后付款期限时的账户余额”调整为“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不含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且不超过购建房行为满两年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是支持二套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由原来“允许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用于偿还其中一套的住房贷款”调整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偿还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校对:杨立林

责任编辑: 高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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