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指数使用费重大调整
来源:中国基金报作者:李树超 张玲2025-03-19 18:28

【导读】多家公募官宣:承担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

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树超 张玲

3月19日,多家基金管理人密集发布公告,宣布自3月21日起,旗下部分指数基金的指数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相应修订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有关内容。上述调整后,行业全部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业内人士表示,费率改革可以更好地惠及基金投资者,是公募基金行业落实《促进资本市场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并将有效降低指数基金投资成本,加快优化指数化投资发展生态。

每年可为投资者节省成本约9.6亿元

据悉,为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多家基金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2025年3月21日起,将旗下部分指数基金的指数使用费调整为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相应修订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有关内容。

此次调整指数基金使用费的基金产品范围较广,包括ETF、普通场外基金、指数增强基金、债券指数基金等。

Wind数据显示,当前在基金财产中列支指数使用费的指数基金约700只,截至2024年末规模合计约3.2万亿元,占全行业指数基金数量的近三成,规模占近六成。按目前指数使用费平均万分之三的年费率测算,上述约700只指数基金调整费用承担主体后,每年可为投资者节省成本约9.6亿元。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此次基金管理人集体宣布承担指数使用费,是公募基金行业践行投资者利益优先价值取向的重要体现。这将有利于更好发挥指数基金的资产配置功能,为中长期资金入市提供更加便利的渠道,并推动指数基金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推动管理人承担指数使用费

充分向投资者让利正当其时

今年1月23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主席吴清指出,要进一步稳步降低公募基金综合费率。

行业专家分析认为,具体到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是一项重要费用。早年,行业机构普遍从指数基金财产中支出指数使用费,并在基金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2021年1月,证监会制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明确要求指数基金的指数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在实施方面,《指数基金指引》做出新老划断安排,对2021年2月1日之前注册的指数产品,指数使用费承担主体未作强制转换要求。

谈及新老划断安排的考虑,一位业内人士分析,上述安排主要是考虑到《指数基金指引》发布时,指数基金尚处于市场培育阶段,存量产品规模较小。近年来,指数基金持续发展壮大,推动管理人承担指数使用费、充分向投资者让利正当其时。

今年1月26日,证监会发布《促进资本市场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主要从持续丰富指数基金产品体系,加快优化指数化投资发展生态,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

《行动方案》提到“将存量指数基金的指数使用费由基金资产承担调整为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以降低指数基金投资成本,加快优化指数化投资发展生态。

“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水平稳步下降,不仅降低了持有人投资成本,提升了指数产品工具属性,还将推动基金管理人专注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有利于不断完善指数化投资发展生态。”上述业内人士称。

责任编辑: 高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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