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行长严宝玉带来加快修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下称“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建议。严宝玉指出,为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建议加速完成立法程序,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出台。
近年来,我国中央银行制度逐步完善,中央银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严宝玉指出,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于1995年,修订于2003年,面对金融业态数字化、机构职能调整、宏观审慎管理深化等背景,在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金融稳定、金融市场等领域,还存在法定职责不健全、法律手段不充足、履职保障不坚实等问题。
2023年以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实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中国人民银行“三定”方案公布,中央银行新的职能与历史使命已经基本明确。为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严宝玉建议以“立法先行”为导向,加速完成立法程序,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出台。
严宝玉建议,在中国人民银行法总则中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体现中央银行履职的政治性、人民性,切实把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
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实施宏观审慎管理政策,评估和识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并对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箱进行规定,充实维护金融稳定职能,支撑中央银行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双目标”。
明确中央银行实施宏观信贷管理的职责,优化资金供给结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的支持力度,精准滴灌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质效。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拓展。严宝玉建议,在修订中完善监督检查权限范围,进一步明确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对执行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金融市场管理、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管理、金融综合统计、支付和清算管理、征信业管理等方面规定的行为的检查职能和权限。同时为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议新增责令停止新增业务、缩减业务类型或者业务范围、暂停相关业务等处罚措施,提高处罚标准。
校对:王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