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武镁业:控股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李在山2025-02-19 17:39

证券时报网讯,宝武镁业(002182)2月19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金属有限公司(简称“宝钢金属”)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宝钢金属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宝钢金属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保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履行不到位。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宝钢金属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是针对公司控股股东作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责任编辑: 周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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