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利好!海关总署最新部署,出台16条重点措施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秦燕玲2025-01-12 17:28

1月12日,海关总署公布出台16条重点措施,支持新时代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在此之前,海关总署已相继发布了新一轮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支持新时代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系列措施。

中部地区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

海关总署表示,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对于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意义重大。

海关总署表示,新出台的16条措施主要从支持中部地区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内陆开放高地、服务中部地区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中部地区更好融入和支撑新发展格局、助力中部地区提升粮食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支持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其中,在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内陆开放高地方面,支持中部地区拓展“铁海联运”“空陆联运”“空空中转”业务,优化铁路快通、过境班列集拼、集散监管模式,支持和保障鄂州花湖机场新开和加密国际定期货运航班,支持提升合肥国际陆港在国家集结中心规划层级,支持郑州国际陆港新址建设,助推内陆开放通道建设;加快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改革试点经验在中部地区落地实施,推动调整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提升内陆开放平台能级;因地制宜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支持中部地区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促进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打造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示范区

在服务中部地区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海关总署表示,要指导中部地区海关研究提出高质量税政调研建议,综合运用预裁定等措施为进口科研仪器设备降低通关成本,保障国家创新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保税+ERP”联网监管实现对保税维修耗用等信息的全程跟踪,探索将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推广至铁路口岸,支持先进制造业做大做强;支持中部地区高质量实施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增加“云签发”证书种类,强化中间品贸易监测分析,助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为促进中部地区更好融入和支撑新发展格局,海关总署还表示,支持中部地区依托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打造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示范区,扩大“跨境一锁”“蔬菜直供”等监管试点;支持长沙黄花国际机场与内罗毕肯雅塔国际机场签署卫生合作协议,充分发挥长沙对非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等平台作用,推进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建设。

海关总署表示,下一步,将指导中部地区海关充分发挥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作用,落实落细16条重点措施,出台配套细化举措,紧扣“三基地一枢纽”战略定位,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协同发展格局。

责编:万健祎

校对:彭其华

责任编辑: 王焕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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