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
贺觉渊
2025-01-10 15:51
证券时报记者 陈澄
神雾节能(000820)1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中清石河子公司近日签订《中清先进电池制造(石河子)有限公司6GW高效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暂定价款为10.03亿元,工期439天。
神雾节能主营业务是钢铁冶金行业清洁冶炼设计和总承包(EP)业务、工业污水处理以及余热余压综合利用等。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亿元,同比增长113.95%;归母净利润亏损1675.28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337.91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688.11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337.2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11月11日,神雾节能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南京中院对10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根据法院判决,神雾节能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李玉明、李佳悦等十名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共计38.96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401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