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治之端也。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需要法治保障。回望刚过去的2024年,法治中国建设步履不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所急所盼所需,为人民幸福生活提供坚实保障。
过去一年,人民法院扎实推进执行工作,让更多“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走过第十个年头,其制度和实践不断完善拓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治之力更加坚实;公安机关锚定“打击为主、预防为先”,有力维护社会治安,不断擦亮“平安中国”的名片。
记者采写了4则来自基层一线的法治故事,讲述法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法治阳光温暖群众心田的生动实践。
——编 者
涉企检查规范了
记者 亓玉昆
岁末年初,在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竹泓工业园区,江苏味门食品有限公司员工正忙着生产。
“2024年,企业接受行政检查仅两次,我们有更多精力抓生产促发展。”公司生产总监朱华说,过去涉企行政检查较多,给企业带来不少困扰,“一是频繁检查,影响生产经营;二是担心被罚,有心理负担。”
日前,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来到该企业,将原本不同科室单独检查的事项,归并为一起联合检查,整个检查过程涉及多个事项,仅用了1个多小时。
走进企业的包装车间,新添置的空调、温湿度检测记录仪等设备已派上用场。“不仅检查数量少了、流程更规范了,还为我们出谋划策,给企业减了负增了效。”朱华介绍,“调味品生产受温度、湿度影响大,这些设备正是上次市场监管部门来检查时建议采购的。”
“聚焦企业反映集中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痛点,我们出台明确规定,禁止无证检查、逐利检查等行为。”泰州市司法局局长马雅斐表示,针对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推行依法不予、从轻、减轻处罚“三张清单”。
此前,味门食品公司生产的一批青花椒在广东广州被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显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为每千克含0.029克,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
“青花椒在生长过程中,受土壤、水域中二氧化硫的影响,可能形成本底残留。”公司总经理陈金星认为,检测出残留不代表在生产过程中一定使用了二氧化硫。兴化市市场监管局来到公司核查,对库存同批次原料抽样进行再检测。
“通过检测,可以证明公司没有使用过二氧化硫。”检查人员说,依据涉企免罚轻罚“三张清单”,对公司作出不予处罚决定。随后,公司召回并销毁所有问题产品,落实原料“自检+第三方权威公司检测”机制,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
“我们不断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变‘多次查’为‘一次查’、‘粗放查’为‘精细管’、‘被动罚’为‘主动改’,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马雅斐说,涉企行政检查不能“藏起来”,而应“亮出来”。如今,打开泰州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就能看到各执法部门将进行的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水葫芦”不见了
记者 倪 弋
“‘水葫芦’不见了,水变清了,鱼变多了,粮食收成也有保障了!”前不久,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国涛在龙溪镇田坝村回访时遇到村民蒋昌忠。蒋昌忠喜不自胜背后,是一个消灭“水葫芦”的故事。
2024年3月,卢国涛在挂点帮扶的田坝村走访时,听见村民对“水葫芦”怨声载道。
“‘水葫芦’疯长,把行洪洞都堵了,河水倒灌,我家农田可遭了灾。”蒋昌忠连连叹息。卢国涛赶忙招呼蒋昌忠坐下慢慢说。周边村民也纷纷围拢过来,你一言我一语地诉起苦来。
原来,田坝村龙溪河的官堰山塘及曹家河段,“水葫芦”肆意疯长,不仅让水质不断恶化,往昔常见的游鱼也日渐稀少。这些“水葫芦”,单株最长能达1.5米,将泄洪的桥洞堵得水泄不通,倒灌进龙溪镇苏羊村、田坝村下游,下游的农田岌岌可危,部分农作物因此减产甚至绝收。泛滥的“水葫芦”还随着水流,一路侵入乌江右岸一级支流余庆河,危害不断扩大。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邀请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这些“水葫芦”是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凤眼莲。它繁殖力惊人,所到之处,水中溶解氧急剧下降,鱼虾窒息死亡,还让河道堵塞引发水患,农田深受其害。“必须连根打捞、焚烧,才能根治。”鉴定专家说。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府检”联动机制,向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即刻清理田坝村官堰山塘、曹家河段的“水葫芦”,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做好山塘排洪设施养护与有害生物防治,护航河道安全。
水务局快速响应,龙溪河县级河长赴现场调研,县河长制办公室牵头,龙溪镇等责任单位也投入其中,通过人工与挖掘机协同作业,将约5亩“水葫芦”连根拔起,打捞上岸后焚烧处理,河道淤泥也一并清理。不止于此,全县还在农田灌溉河段展开拉网式检查、管护,公布咨询热线,普及“水葫芦”防除知识,发动群众力量,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坚实防线,阻断“水葫芦”的“复生”后路。
“我们将秉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以检察之力为绿色生态‘站岗’,为民生所盼‘护航’。”卢国涛说。
补偿金拿到了
记者 魏哲哲
“没想到我的钱还能追回来!”前不久,在北京务工的马女士在法院执行现场拿到5万余元补偿金,十分感动。
马女士曾在北京某家装公司工作,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就经济补偿争执不下,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公司给付马女士经济补偿金等5万余元。其后,马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查询过程中,办案人员张晓婷发现公司突然凭空“消失”。公司负责人柳某的电话一直关机、邮寄的执行通知材料被退回、银行账户上仅剩几百元……
“家装公司会做广告宣传,网上会不会有线索?”张晓婷和同事立即在短视频平台进行搜索,从中发现了端倪:视频号显示的一家装饰公司与被执行公司虽名称不同,但推广内容却是被执行公司的家装方案,柳某也在视频中出镜介绍。
张晓婷意识到,这可能是被执行公司更换对外公示信息、逃避债务的“换壳”操作。办案人员随即来到家装公司注册地。果然,原家装公司注册地上的公司就是视频号中的装饰公司。
“原家装公司已停止经营,也没有财产了,店内的财产都是另一家装饰公司的。”柳某拒不承认“换壳伪装”。
“既然两家公司无关联,为什么实际经营地、股东和法定代表人都一致?”在办案人员追问下,柳某没了底气,承认以原家装公司的资产、员工、业务成立了新公司。
然而,柳某一拖再拖,表示公司有一笔10万元到期债权,却拒绝提供该债权相关详细情况。办案人员正告柳某,拒绝报告将面临法律后果,柳某又改变“策略”,提出与马女士协商和解,希望再晚一段时间给付。
和解后,公司如果仍不履行甚至转移财产怎么办?马女士很担忧,坚持要求办案人员联系次债务人代位执行债权。“你们联系次债务人,我们和次债务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就被破坏了,以后的生意还怎么做?”柳某情绪激动地说。
“你们明明有到期债权却怠于主张,导致马女士拿不到补偿款。如此不诚信的行为,又怎么能让合作方对你们产生信任和继续合作?”办案人员义正词严,柳某终于意识到无法逃避执行,当天即凑齐补偿金。
钱袋子守住了
记者 张天培
陈阿兰(化名)今年60岁,家住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胡坊镇柏亨村,平常和丈夫以种植烟叶为生。
前不久的一天,陈阿兰突然接到“法院”的电话,对方说她的儿子涉罪于一起重要案件,并详细说出了她儿子的个人信息。
“这里有一份‘缴款通知书’,你赶紧帮他把赃款退了。”对方在电话里要求陈阿兰在2小时内将1.4万元钱转到指定账户。陈阿兰回忆:“当时我非常紧张,完全没有怀疑对方身份。”
为让儿子早点“出来”,陈阿兰决定赶紧转钱。由于两口子种的烟叶才刚开始采摘,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便四处找亲戚凑钱。1个小时后,拿着好不容易凑来的钱,陈阿兰赶紧来到镇上的银行。
“阿姨,您这钱不能转,当心被骗!”银行工作人员看陈阿兰神情异常,不住地提醒。“他是法院的人,不会错的,你赶紧帮我转吧,晚了就来不及了!”陈阿兰心急如焚,坚持转钱。
就在这时,明溪县公安局胡坊派出所民警郑承华气喘吁吁地赶到陈阿兰面前说:“您别着急转账,搞清楚情况再说,防止诈骗!”原来,了解到陈阿兰的情况后,银行工作人员查看了收款账户,觉得非常可疑,立即联系了辖区民警。
“郑警官,对方真是法院的,你看他给我的通知书上还有公章呢!”陈阿兰随手点开了短信息的图片。
眼见陈阿兰仍不相信被骗,郑承华立马用陈阿兰手机回拨给了“法院”:“我是明溪县公安局胡坊派出所民警郑承华,请问你找陈女士有什么事?”对方听到后竟直接挂断了电话,陈阿兰这才意识到自己确实被骗了。
心有余悸的陈阿兰紧紧握着郑承华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感谢警察同志,保住了我们一家人的血汗钱!”陈阿兰说。
“电信网络诈骗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毒瘤。近年来,国家出台并完善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筑牢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法治屏障,这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郑承华说,只有解决好老百姓关注的平安问题,才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