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保险公司开展股权投资 要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朱雨蒙2024-12-20 16:01

证券时报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未上市企业股权》。其中提出,保险公司开展股权投资,要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包括风险情形、应急预案、工作目标、报告路线、操作流程、处理措施等。出现重大投资风险时,保险公司要启动应急处理机制,根据审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真实反映资产价值。

校对:刘星莹

责任编辑: 刘少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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