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指导下,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联合金融科技50人论坛举办“企业出海服务”生态交流和研讨活动。与会专家认为,未来30年将是中国企业在全球舞台上大有可为的重要机遇期,企业要通过深耕本地化与合规化,不断提升自身的全球竞争力,为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当前,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走出去”是我国发展开放型经济、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然而企业“出海”需要面对更加复杂的国际市场以及陌生的社会文化环境,对企业的产品技术、市场策略、公司治理、全球化管理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盈科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指出,中国企业必须适应全球市场环境,寻求通过本地化投资实现与东道国经济的深度融合。
针对企业出海过程中面临的具体问题,梅向荣强调,企业需要充分理解并适应东道国的就业、环保、法律合规等要求。同时,出海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际规则,保证项目的合规运营,规避因政策环境变化可能出现的风险。
“中国企业的新质生产力与全球经济发展将形成强大的互补效应。”梅向荣认为,未来30年将是中国企业在全球舞台上大有可为的重要机遇期。他呼吁企业通过深耕本地化与合规化,不断提升自身的全球竞争力,为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金融业“走出去”同样面临着复杂的内外部挑战,需推动治理机制完善以强化“内功”。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指出,当前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既包括“引进来”和“走出去”,也包括制度、规则、管理、标准等在内的“制度型开放”。特别是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对外资进入的“门槛”大幅放松。虽然在当前全球复杂形势下,大规模“引进来”面临诸多制约,但仍有一定主动性。相较而言,金融业“走出去”则更具有被动性,面临更为严峻的外部挑战,包括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金融、监管、文化等差异,以及跨国政治博弈带来的复杂局面。
同时,杨涛指出,中国金融机构在全球布局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仍面临竞争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这既有外因,如各国的监管标准和要求各不相同,使得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较高等;也有内因,如金融机构国际化水平相对落后,内部治理水平的不足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杨涛认为,在推动金融改革与金融业“走出去”过程中,金融机构治理成为愈发重要的新命题。
杨涛指出,为更好地适应日趋复杂的全球金融市场竞争格局,致力于“走出去”的金融机构,要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平衡中国特色的金融机构治理建设。同时,深入研究海外差异化的监管治理与行业治理规则,权衡国内外的治理协调与一致性,把握规则治理与文化治理的差异。
校对:廖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