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业务产品洗钱风险评估实证研究——以资产管理业务为例
来源:证券时报网2024-12-19 14:42

作者:华安证券 叶萍萍 蒋锴 张艺

一、 引言

产品业务洗钱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开展的各项金融业务被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进行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的可能性。然而,目前行业内对于证券公司各类产品业务的洗钱风险评估尚未形成一套标准模式,难以对每个具体金融产品的洗钱风险状况进行精确的识别和掌握,从而针对性完善管控措施。从证券公司各类业务来看,近年来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其交易对手丰富、业务类型复杂、交易高频大额性及资金流难追溯性的特点,使其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资金藏匿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将资产管理业务作为研究对象,既可以从证券公司总部的角度评估其对整体洗钱风险的影响,也可以应用于分支机构,判断其对各分支机构洗钱风险的具体影响,进一步响应 “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本文主要依托层次分析法(AHP法),以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为实例,详细分析、阐述构建产品业务洗钱风险评估模型、计量模型风险的方法论和操作步骤,并通过实践分析验证该方法的可操作性,使得研究成果更具实践推广价值。

二、产品业务洗钱风险评估模型的构建与验证

2.1 构建产品业务洗钱风险评估模型

利用层次分析法评估产品业务洗钱风险,其评估体系主要由确定评估指标、构建递阶层次结构、建立评估模型等关键环节构成。

2.1.1确定评估指标

结合监管文件要求和反洗钱管理中各类固有风险及控制措施对产品业务实际洗钱风险程度的影响,选择经营环境与规模、产品/业务运营、客户对象和控制措施四项要素作为影响证券公司业务洗钱风险的基本因素。

2.1.2构建分层评估指标体系

选定风险基本因素后,进一步对指标进行标准化解构,并将其细化为动态指标与静态指标。静态指标主要体现各产品业务可能被利用来洗钱的业务特征,如定性描述的“客户身份类型”、“交易场所情况”等;动态指标主要体现各产品业务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其实际业务量和客户量的增长所不断积累的洗钱风险,如定量描述的“金融机构客户交易总金额” 、“客户数量”等。在指标构建的过程中,所选指标应能够反映产品业务洗钱风险状况,力求全面展现风险影响因素,客观准确地分析产品洗钱风险。

2.1.3通过层次分析法计算指标重要性

在构建产品业务洗钱风险评估的层次结构指标体系后,可采取层次分析法(AHP法),对各评估指标进行重要性排序并计算出指标权重,其中越能反映出产品洗钱风险的指标,重要性排序越高,计算得出的权重数字也越大。

2.1.4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评估模型计量结果

根据上述方法论,本文构建了产品业务洗钱风险评估指标,并基于层次分析法对各层次指标进行了权重计量,模型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产品业务洗钱风险评估指标权重表

微信截图_20241219141434.png

2.2 模型有效性验证

为了验证上述模型的有效性,首先将华安证券174个资产管理产品的全量数据带入风险评估模型,分别计算出各资产管理产品的洗钱风险得分;其次,开展产品归集,将风险得分结果相同的产品归集为同一业务类型;最后,明确风险得分与风险等级的映射规则,得出资产管理产品业务洗钱风险的等级分布结果,具体如表2所示,通过等级分布的合理性判断模型是否有效。

表2  资管产品业务洗钱风险评估结果

微信截图_20241219141450.png

从上述风险评估结果分布来看,该模型能够根据资产管理业务各产品的特征,区分出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等级,识别风险相对较高的资产管理产品及其风险特征。

从风险评估结果的等级来看,该模型评估结果符合证券行业对于资产管理业务洗钱风险的一般认知:一是,由于资产管理产品允许线上非面对面交易、存在部分场外交易等,其在运营方式上仍具备为洗钱犯罪提供便利性通道的可能性,导致资产管理业务洗钱风险较证券公司其他低风险产品而言相对较高;二是,由于资产管理产品在该证券公司的客户数占比和交易金额占比较高,依据规模效应,其洗钱风险也相对较高,尤其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

三、产品业务洗钱风险评估模型运用

由于资产管理业务作为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业务之一,在完成有效性验证后,我们将进一步探讨业务洗钱风险评估模型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适用性和可推广性。

3.1 分支机构指标内容、类型与权重的重构

基于AHP法的普适性,分支机构可在本文设计的适用于总部的风险评估模型(表1)基础上,总结归纳出贴合分支机构的产品洗钱风险特征,对原模型中的各级指标要素进行调整,构建适用于分支机构的递阶层级结构。具体包括“模型指标内容”调整、“模型指标类型”调整和“模型指标权重”调整。

以“经营环境与规模”为例,“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数量”、“在FATF高风险的国家(地区)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的数量”、“金融机构在FATF认定高风险国家(地区)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占比”指标已不适用,故可在分支机构的评估模型中删除上述指标,从而实现“模型指标内容”调整;相较于公司总部关注“客户总量”、“客户交易总金额”,分支机构可通过进一步关注不同风险等级客户的方式进行指标细化,实现“模型指标类型”调整;结合评估模型内容、关注重点的调整和转移,分支机构可通过重构重要性判断矩阵计算适用于分支机构的新指标权重,实现“模型指标权重”调整。

3.2 构建总部与分支机构业务风险的传导机制

总部和分支机构在业务风险关注点上有所不同,总部侧重于产品设计的静态指标,而分支机构重点关注产品实操层面的动态指标。为综合评估分支机构业务产品的洗钱风险,建议在构建分支机构产品业务洗钱风险评估模型过程中,将总部和分支机构的评估结果按比例加权,以建立两者评估模型之间的关联传导机制。一方面,有助于将评估模型与总部产品设计挂钩,考虑双重洗钱风险;另一方面,各分支机构可将经营数据代入评估指标,使各分支机构的评估结果具有可比性。

3.3计量各分支机构风险,横向对比评估结果

确定业务洗钱风险评估模型后,分支机构可将资产管理产品数据输入模型,计算洗钱风险得分和等级,并进行横向对比。总部可对风险等级较高的分支机构进行审计或排查,防止风险蔓延;分支机构则可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个性化管控,如加强高风险产品的交易监测和客户尽职调查,从而将“风险为本”的管控原则落到实处。

校对:彭其华

责任编辑: 王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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