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曾两连板!德新科技拟1.52亿元控股安徽汉普斯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e公司 臧晓松2024-09-17 21:32

德新科技(603032)9月17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52亿元收购王洪波等十五人合计持有的安徽汉普斯精密传动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汉普斯”)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安徽汉普斯51%股权,成为安徽汉普斯的控股股东。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德新科技股票曾在9月10日、9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当时公司发布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意向、商谈、协议。”

收购对象业务涉及精密行星减速器

德新科技核心业务为面向锂电池裁切及高精密狭缝式涂布模头、涂布设备及涂布配件等领域提供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是各大主流电池厂商高精密电池极片裁切模具的核心供应商。

而本次收购标的安徽汉普斯,主要业务主要为精密行星减速器,减速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资本858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4年8月,安徽汉普斯共有3家子公司,按照下游应用领域分为光伏行业、精密工业控制行业两个业务板块。其中,子公司博技机电致力于研发、生产电机,全部用于内部配套;子公司汉普斯智控致力于研发、生产减速器并与采购的电机一同组装为减速电机,前述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此外,子公司滁州汉普斯致力于精密工业控制领域的减速器,减速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下游应用领域包括工业自动化设备、智慧物流、机器人等。

2023年度,安徽汉普斯实现营业收入1.4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1635.37万元;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中,-1838.56万元为安徽汉普斯对员工股份支付。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56.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7.3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1446.03万元。

最新披露的公告显示,德新科技拟以自有资金1.52亿元收购王洪波等十五人合计持有的安徽汉普斯精密传动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安徽汉普斯51%股权,成为安徽汉普斯的控股股东。业绩承诺人和标的公司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300万元、人民币2760万元、人民币3174万元。

此次收购的目的

斥资1.52亿元收购安徽汉普斯51%股权,德新科技此次收购的目的是什么?

德新科技在公告中称,安徽汉普斯对于精密行星减速器,减速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掌握的丰富经验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满足公司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精密制造业务的竞争力并丰富公司产品线。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整合双方资源,发挥业务协同作用。”德新科技称,本次交易是公司扩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拓展业务布局中重要的一步,也是实现公司精密制造路线的重要环节。通过本次收购,安徽汉普斯既可以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经营收益,同时也可以借助安徽汉普斯多年来深耕精密制造行业技术的积累和现有的业务基础,整合生产资源,实现产业链的拓展,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德新科技进一步解释称,德新科技子公司致宏精密从事精密模具等产品生产,而安徽汉普斯的减速器产品涉及内齿、轴承等零部件同样涉及精密加工环节,未来可由安徽汉普斯引入相关加工设备并参考成熟工艺提升生产效率及产品品质。

德新科技同时直言,公司本次购买股权资产是基于公司长期战略的审慎决策,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依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此前两连板后否认筹划重要事项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德新科技股票曾在9月10日、9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德新科技在9月11日晚间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4年上半年,德新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32亿元,同比下降66.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8.56万元,同比下降94.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36.13万元,同比下降110.60%。

德新科技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表示,2024年上半年,公司所处新能源市场竞争依旧激烈,受行业周期及下游价格战的影响,公司模具和切刀的销售仍有一定的下降。叠加业内产能过剩、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业务规模、订单价格以及订单量均出现一定程度下滑,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利润空间,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德新科技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进一步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在9月11日晚间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当时德新科技董事会也确认,公司没有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意向、商谈、协议。

不过9月17日晚间的公告显示,德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于9月9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9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最终以8票赞成、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责任编辑: 梁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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