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披露就"打补丁"!基金信披又"翻车"了……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券商中国 余世鹏2024-09-03 14:44

基金中报披露刚落下帷幕,就有基金公司发布报告更正公告,基金的公开信息披露瑕疵问题,再次引来关注。

截至9月3日,年内已有不下10家基金公司发布了定期报告更正公告。有的基金公司更正已是基金2021年的季报,还有公告缺乏更正内容的前后对比,投资者难以辨认其中对错。此外,一直以来基金公司的日常公告还存在格式显示不当、刻意隐藏关键信息等问题,甚至有公司直接披露带有修订痕迹的公告草稿,红色和黑色字体交杂,段落下划线和右边的修订内容均没去掉。

业内人士表示,基金信披属于法定披露,这些瑕疵和错误有悖于相关规定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要求,不仅仅意味着工作不严谨、内部流程有问题,对市场和投资者也没有表现出尊重和重视。建议基金常规和非常规信息披露能统一格式,以便于投资者查阅,提升信息获取效率。在同样情况下,信息披露规范、内容阅读感更佳的基金,被深度研究的概率会更高。

更正公告,没有具体更正内容

根据明亚基金公告,该公募刚发布的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中的“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部分出现信息披露错误,初始版本信息为“本基金在法律法规及合同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股指期货的投资。本基金在2023年上半年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更正后为“本基金在法律法规及合同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股指期货的投资”。

还有基金公司在时隔3年后,才对基金季报做出更正。德邦基金近期公告,对德邦民裕进取量化2021年第二季度报告的错误进行更正,该基金A类份额的管理人持有基金份额占比数据缺失,此前为0,更正后变为34.39%。实际上,在今年4月时,德邦基金还针对德邦安顺混合基金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发布过类似更正公告;此外在今年1月,德邦基金针对德邦福鑫发布更正公告,涉及该基金2023年四季度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另外,根据大成基金8月29日发布的更正公告,大成基金对大成中证1000指数增强基金2024年二季报的“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及“5.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章节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券商中国记者对比发现,大成中证1000指数增强基金2024年二季报的上述章节,涉及到股票行业持仓比例、重仓股持仓等多项数据差错。

一个版本当中,截至二季度末,该基金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中,持有股票资产的公允价值规模为7681.9万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79.76%;该基金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公允价值为529.41万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5.50%。在这一行业组合之下,该基金的前十大重仓股分别为英集芯、金城医药、海正药业、圣湘生物、万润新能、蓝焰控股、艾为电子、华兴源创、嘉泽新能、瑞可达。

另一个版本中,上述基金对应的股票规模和占比,分别为7426.09万元、77.10%,以及785.22万元、8.15%。前十大重仓股分别为英集芯、金城医药、海正药业、圣湘生物、蓝焰控股、艾为电子、华兴源创、嘉泽新能、瑞可达、前海金汇。由于大成基金公告没有呈现出更正前后的数据对比,并不容易确认哪个版本的数据是正确的,哪个是错误的。

这类定期报告出错行为,并非少数公司行为。据Wind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出现过基金定期报告更正的,还有嘉实基金、银华基金、新华基金、蜂巢基金、中邮基金、国联基金、中欧基金、富国基金等多家公募。从券商中国记者长期跟踪观察来看,相关基金定期报告此前还出现过“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部分直接沿用上个季度内容,甚至还有基金将运作分析里面的“下跌”写成“喜爱爹”等明显文字错误情况。

直接披露带有修订痕迹的“草稿”

实际上,和基金定期报告相比,非定期公告(即日常基金公告)的瑕疵会更为常见,主要有两大类型:一是格式显示不当,影响阅读体验;二是在标题等显眼地方刻意隐藏关键信息。

今年6月13日和14日,兴业基金针对兴业180天持有期债基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先后发布第一次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这两份公告当时在网上披露的,均是带有修订格式的PDF公告,红色和黑色字体交杂,段落下划线和右边的修订内容,均没有去掉。

此外一位资深基金研究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说到,基金公告网上披露一般以PDF格式发布,但字体和排版存在较大差异。“以新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例,有些公告的字体很小,打开后要放到最大才能勉强看清楚。有些公告的字体又过大,行间距过宽,按照A4纸样式排版的话,如果一只基金有三个以上份额,每个份额的募集数据要在单元格里换行,看起来比较别扭。从我观察来看,只有极少数基金公司注意到了这点,他们会针对多类型份额的基金募集成立公告,进行横向排版,视觉上看起来比较舒服。”

另外,天弘基金此前在相当长时间里,旗下所有基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均以《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为标题,不仅标题无信息指向,里面内容较为简化。比如,该公募此前发布的基金关联交易获配了维科精密、港通医疗、康鹏科技三只证券。但该公告并没有交代清楚,这些基金参与的是打新还是定增业务,也没有交代相关基金获配证券的数量,只交代了基金获配金额。规范化的这类公告,标题一般为《XX基金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内文不仅会披露新股发行的价格、定价参考因素,还会披露每只基金获配的数量和金额,以及放置于公告最后的“风险揭示”。

在公告标题里隐去关键信息的做法,还出现在南方基金和国泰基金等公募旗下的基金“预警清盘”类公告中。比如,针对南方竞争优势混合基金和国泰中证沪港深动漫游戏ETF,两家基金公司此前的公告写为《关于南方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国泰中证沪港深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提示性公告》。规范化的公告标题,应为《关于XX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或《关于XX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建议统一格式提升披露效率

“公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属于法定披露,基金公司对待这类信披经常出错,这不仅意味着相关人员的工作不严谨、内部流程有问题,对市场和投资者来说他们并没从基金公司处得到起码的尊重和重视。”上述基金研究人士表示。

根据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基金信息披露内容分三部分,分别为基金募集信息、基金运作信息、基金临时信息。这些信息披露要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并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对设计复杂、风险较高的基金,以显著、清晰的方式揭示基金投资运作及交易等环节的相关风险。《办法》还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部分指出,相关人员违反规定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等行政监管措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此外,存在特定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还会对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处以罚款等处罚。

基于此,前述基金研究人士建议,基金公司的常规和非常规信息披露能统一格式,以便于投资者查阅,提升信息获取效率。“信息披露不是小事,投资者、交易所、渠道机构、研究机构乃至监管机构等各方面,都要通过阅读基金公告获取资讯。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在做定性研究时,需要长期跟踪。同样类型的两只基金,信息披露规范、内容阅读感更佳的基金被深度研究的概率会更高。”

校对:彭其华‍‍‍‍‍‍‍‍

责任编辑: 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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