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最高贷款额度将上调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e公司 孙宪超2024-07-29 20:15

7月2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民居、服务民生的制度作用,更好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8月1日起,对沈阳市住房公积金部分缴存和个人贷款政策作出调整。

本次沈阳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涉及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等方面。

具体来看,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明确,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6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85万元;家庭成员3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05万元。

另外,在沈阳市新购买自住住房的现役军人,可到沈阳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以其在部队记录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计算基数,账户余额以其在部队累计缴存金额计算,可贷额度不超过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

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按照首套首付比例和首套贷款利率执行,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按照首套首付比例和二套贷款利率执行。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一是放宽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沈阳市灵活就业缴存人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照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按年发放灵活就业缴存利息补贴。灵活就业缴存人年度缴存补贴标准为住房公积金结息年度个人新增缴存资金的0.5%,计算方式与正常年度结息保持一致。住房公积金结息年度内发生提取或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补贴不予计发。三是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机制。缴存基数、比例可按需在规定范围内调整,未在约定时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补缴等。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暂定为1年。

“此次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调整,对灵活就业缴存人提供了缴存补贴,目的是增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灵活就业人群的制度吸引力。”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利息补贴标准是在原缴存公积金计息标准的基础上,对住房公积金结息年度内个人新增缴存资金再增加0.5%的补贴利率。但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在住房公积金结息年度内发生提取或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补贴不予计发。

责任编辑: 赵黎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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