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提示“气球贷”“轻松供”!深圳金融监管局:结合自身需求 理性选择新型房贷产品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1财经APP2024-07-17 13:29

新近出现的“气球贷”“轻松供”等新兴房贷产品受到监管关注。

7月17日,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简称“深圳金融监管局”)在其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理性选择贷款产品的消费提示”。

消费提示强调,近期,部分银行机构推出“气球贷”“轻松供”等新型房贷产品,加上“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常见的房贷组合,为消费者提供更加灵活的住房按揭还款方式。

监管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产品特点、结合自身需求理性作出选择。

什么是“气球贷”“轻松供”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消费提示中的“气球贷”主要是指,在今年5月底,平安银行等机构重点宣传的几类“特色还款方式”,其中便包括“气球贷”。

在国外,“气球贷”这是一项成熟的金融产品,最早由深圳发展银行借鉴国际经验,于2007年推出。后偃旗息鼓,直到现在“重出江湖”。

当时,平安银行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明确表示,“气球贷是适用我行个人商住两用房按揭业务的一种还款方式,客户选择我行按揭贷款且用途为商住两用房按揭时,在选择还款方式时可选择气球贷。”

其模式为,借款人按约定的总期数(固定20年)计算每期月供,在贷款期限内分期归还贷款本息,最后一期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

该行表示,始终严格落实监管部门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的政策要求,在符合当地监管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方可在按揭业务中开展气球贷等还款方式。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了解到,“轻松供”主要指建行部分分行推出的住房按揭还款方式。根据建行云南省分行官方公众号,申请办理贷款且期限10年以上房贷的客户,推出"轻松供"还款方式。

上述“轻松供”还款方式将个人住房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月归还1元本金以及当月应归还的贷款利息,可根据借款人需求自行确定第一阶段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第二阶段在剩余贷款期限内,剩余贷款本金按常规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方式还款。

需立足实际理性选择

作为一种新型房贷方式,近期上述产品一定程度上受到市场争议。

在此背景下,深圳金融监管局提示称,“气球贷”“轻松供”等新型房贷产品,加上“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常见的房贷组合,为消费者提供更加灵活的住房按揭还款方式。

此外,消费者要全面了解产品特点。不同产品的还款方式不同,例如,“气球贷”是先归还贷款利息,最后一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先息后本”“二阶段还款”相关产品是在一定期限内只支付利息,然后按照约定偿还剩余本金和利息。

而“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传统产品则是每月固定偿还相关贷款,包括贷款的本金和所产生的利息,但两者在计息方式和贷款成本上存在差异。

因此,深圳金融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贷款产品前,务必认真阅读产品介绍以及合同文本,充分了解产品的运作模式、还款方式、利息计算等重要内容。

此外,消费者也要立足实际理性选择。不同产品各有优劣,“气球贷”“轻松供”等新型产品的前期还款金额较低,但中后期将大幅增加,有的甚至需要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虽然减轻了前期的资金压力,但要求消费者在未来有更多的可支配资金。

相较而言,“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传统产品前期还款金额较高,但支出预期更加清晰稳定。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请结合产品特点以及自身资金状况、偿还能力综合决策。

另外,不同还款方式产生的利息数额不同,消费者可以计算对比各款产品所产生的利息成本,择优选择。

最后,有效维护合法权益。深圳金融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在使用相关房贷产品后,需养成良好信用习惯,根据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避免逾期。如果出现需要提前还款、协商还款等情况,请通过合理渠道申请或表达诉求,积极同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当发生纠纷,可以寻求调解组织帮助,切勿听信“债务免除”“征信修复”等虚假广告宣传。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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