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推进总部企业集聚发展!深圳贸易型总部企业又添“新力量”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陈霞昌2024-07-13 21:44

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官网对深圳2024年贸易型总部企业(第一批)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减字科技有限公司、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入选,涵盖国内批发零售、国际货物贸易、物流仓储等类别。

深圳已认定贸易型总部企业达70家

贸易型总部企业是指境内外企业在深圳设立的,具有采购、分拨、销售、结算、物流等单一或综合贸易功能的总部机构,既包含传统贸易企业,也包含基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采购交易或提供配套服务的平台型贸易企业。 

据深圳市商务局信息透露,截至目前深圳已认定贸易型总部企业达70家,包括沃尔玛中国、怡亚通、天音通信、爱施德股份、华润万家、中电投资、朗华供应链、中农网、深圳齐心集团、分期乐等。

此外,2024年贸易型总部企业(第二批)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8月8日前提交申请。

接下来,深圳将进一步发挥贸易型总部企业的支撑作用,全面优化内贸外贸领域的政策措施,培育更多高能级贸易主体和贸易平台,汇资源、搭平台、拓市场、强推广,推动深圳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打造更具国际影响力的贸易强市。

深圳今年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动作频频

深圳加快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聚焦培育和引进贸易型总部企业先后出台了多个政策措施。

记者查阅资料显示,2022年2月,《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发布,并于当年5月启动了2022年首批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工作。2023年2月,为推动贸易龙头企业发展,深圳市商务局修订形成了《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全面提升贸易型总部企业政策的含金量,激发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的动能。

今年6月,《深圳市关于促进商贸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强调要推动贸易型总部企业集聚发展,吸引国内外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企业在深设立具有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单一或综合贸易功能的全球总部、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同时明确提出,支持批发企业开拓市场、辐射全国,对符合条件的批发企业销售额增量部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

《若干措施》鼓励商贸企业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支持商贸企业连锁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大型连锁企业新开直营门店给予奖励,每家门店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到2024年底,全市净增批发、零售、餐饮业入库企业4000家以上,酒店住宿业入库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到2026年底,全市净增批发、零售、餐饮业入库企业1万家以上,酒店住宿业入库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

记者注意到,在打造贸易企业发展集中承载区方面,《若干措施》对深圳各区各有侧重。前海合作区依托前海联合交易中心高水平建设服务境内外客户的大豆、天然气等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福田区依托华强北商圈、节日大道打造电子产品商贸企业集聚区和化妆品一条街;罗湖区聚焦珠宝玉石黄金产业发展,提升深圳国际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服务水平,推进特色文化消费集聚区建设;南山区打造高端品牌消费集聚区,吸引更多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入驻。

校对:刘榕枝

责任编辑: 孙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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