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探索企业ESG能力建设标准
来源:深圳商报作者:邱清月2024-06-13 08:21

●截至4月30日,深圳427家A股上市公司中(根据上市公司注册地口径),已有426家公司披露了2023年的业绩报告

●《深圳ESG能力建设标准》草案有望填补国内空白,引领企业ESG建设由外部性的合规要求向内建性的能力建设转化

●内建ESG体系不仅是合规要求,更是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内建法已成为必然趋势

今年3月至5月中旬,全国多地聚焦强化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致力于加强ESG生态体系建设,不断丰富和深化ESG实践。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也正积极探索和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ESG能力建设评级标准。

近期,明善智库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企业ESG能力建设标准的深入探索,多次调研华为、腾讯、平安、万科、中广核、华宝能源等ESG实践的优秀企业,并了解企业推行ESG的痛点及难点,为解决这些问题制定了《深圳ESG能力建设标准》草案。

近日,明善智库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通过制定和实施ESG地方标准,不仅能为企业赋能,推动其内建ESG体系,实现外部合规,更能够为全国乃至全球提供先行先试的蓝图。

部分企业亟需破解ESG管理难题

随着投资者和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不断提高,ESG信息披露已成为企业展示自身价值和吸引投资者的重要手段。

据统计,截至4月30日,深圳427家A股上市公司中(根据上市公司注册地口径),已有426家公司披露了2023年的业绩报告。这些上市公司的经济成就不仅巩固了市场信心,更为ESG理念的深入实践、资本市场的ESG导向及整体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但是,目前我国ESG信息披露的整体水平仍然不高,存在诸如披露标准不统一、数据缺失和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以A股上市公司为代表,深圳146家上市公司今年单独披露了2023年度ESG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在深圳427家A股上市公司中占比34%。在深圳这一经济活跃、企业众多的城市,如何提升企业的ESG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的ESG信息披露机制,成为摆在企业、政府和社会面前的共同挑战。

明善智库副院长刘美华指出,许多企业尚未建立明确的ESG治理架构,以及专门负责ESG事务的治理体系,导致ESG管理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同时,大部分企业尚未明确公布ESG目标和路径,且报告内容偏离关键问题,缺乏量化指标和具体成效的展示,不利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做出准确判断。

内部体系标准尚未健全,致使外界难以评估其可持续发展的承诺和进展。多名业内人士指出,在ESG强制披露的时代背景下,中国企业面临的核心挑战在于构建和完善内部ESG管理体系。不仅是上市公司,专精特新、外贸等企业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缺乏完善的ESG管理体系和长中短期的规划与管理,便难以获取并披露这些信息。

因此,刘美华认为,企业需要“赋能者”的支持。政府为企业赋能成为ESG建设的重要保障,从而帮助并支持企业内建ESG体系,提升ESG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实现外部合规,推动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深圳率先开展

企业ESG能力

建设研究

“对上市公司而言,编写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不只是信息披露问题,还是从战略到治理,再到具体议题实践的系统性工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宋志平在今年中关村论坛年会“ESG赋能全球可持续发展”平行论坛上说。

深圳一直在探索ESG领域的中国化路径。随着国内外对ESG重视程度的提升,构建一套符合本地实际、具有国际视野的ESG标准体系,对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至关重要。

作为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年度课题,明善智库承担了《深圳率先开展企业环境、社会、治理(ESG)综合评级研究》的课题研究。课题组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企业ESG能力建设标准的探索,通过深入调研华为、腾讯、平安、万科、中广核、华宝能源等多家ESG实践的优秀企业,针对各企业在推行ESG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制定了《深圳ESG能力建设标准》草案。

明善智库院长宋振晖表示,此标准以综合与满足最新的组织内外部共性需求为出发点,规范流程化的内建管理体系。标准草案有望填补国内空白,引领企业ESG建设由外部性的合规要求向内建性的能力建设转化,为我国探索国家ESG标准和评级体系贡献深圳样本。

与此同时,课题组也认识到,组织ESG管理体系的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标准草案进一步为ESG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能力成熟度模型,为处于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战略愿景的组织提供ESG管理体系的建设路径指引。

刘美华介绍,目前形成的《深圳ESG能力建设标准》草案规范了企业的ESG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路径与认证程序。标准草案提出了一套综合管理体系,指导企业将ESG系统性地融入其业务之中;同时,引入了能力成熟度模型,为处于不同水平、基于不同战略的企业提供循序渐进的ESG建设路径指引,这在国内是独一无二的构想;并且,创新认证方法,通过能力成熟度水平(共6个级别)的认证,帮助企业认识自身ESG所处的水平,指引企业弥补短板,不断成长进阶。值得一提的是,标准草案突破了传统标准对特定领域或市场的限制,适用于不同类型及规模的企业,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

内建法成为企业

可持续发展新引擎

《深圳ESG能力建设标准》草案的推出,预示着深圳企业ESG建设将迈入一个新阶段。在构建ESG能力建设标准时,明善智库在突出能力建设标准特色的同时,还特别注意平衡与处理好与其他类型标准(包括评级标准、披露标准等)的融合与差异,确保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兼容与互补。

宋振晖介绍,从方法论角度看,组织的ESG建设可以区分为响应法与内建法两类。响应法是根据外部特定要求进行应对性建设的方法,内建法是综合多方要求与自身长中短期规划进行体系性建设的方法。

目前,大多数组织采用响应法进行ESG建设,但其弊端也逐渐呈现,由响应法转向内建法走到了时代拐点,内建法逐渐成为组织ESG建设的现实需求。

宋振晖指出,从广度上讲,ESG的外部要求日益增多,导致组织面临合规疲劳的挑战,为应对此,组织需合并同类项、统一规划,实现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管理的转变;从深度上讲,外部要求也正在倒逼组织进行体系性深度建设,例如最新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按特定框架披露ESG信息。这促使组织必须构建ESG管理体系,进行长中短期规划与管理,以实现外部合规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内建ESG体系不仅是合规要求,更是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内建法已成为必然趋势。

责任编辑: 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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