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上市公司同步公告 同一位独董遭证监会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e公司 陈澄2024-05-07 20:58

同一位独董,同时出现在两家上市公司的公告中,且均指向其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5月7日晚间,东华能源(002221)与美思德(603041)同时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林辉的通知,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6号)。林辉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2016年8月至2019年8月),因宏图高科2017年至2018年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林辉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的罚款。

两家公司均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告中涉及的宏图高科(后更名为“*ST宏图”)早在2023年6月15日发布公告称,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2023年4月26日至5月26日,*ST宏图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该情形触及终止上市。据了解,*ST宏图曾连续多年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并虚减负债。

此前,4月30日晚间,南京新百(600682)曾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袁亚非于4月30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通知。三胞集团关于宏图高科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审理终结,证监会依法对三胞集团处以四百万元的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处以二百万元的罚款。同时,证监会决定,对袁亚非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三胞集团成立于1993年,集团旗下曾拥有宏图高科、南京新百两家上市公司。南京新百也表示,上述告知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袁亚非,不涉及公司,相关人员未在公司任职,且涉及事项与公司无关。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责任编辑: 张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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