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鱼多吃” 监管剑指“看门人”
来源:深圳商报2024-04-25 08:00

近来,监管部门严把IPO“入口关”,强化中介“看门人”责任,部分券商因违规收到罚单。年初至今,已公布终止IPO审查的企业超过百家,同比增长超三成。

看门人变合伙人,券商“一鱼多吃”、机构在上市前夕突击入股一直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内容。

保荐机构承担着“看门人”的重要角色。企业选择同一家券商作为保荐人与主承销商的情况较为普遍,但一些券商未能尽职尽责,将IPO当成天使轮投资,“一鱼多吃”获取投机收益。

记者在调查采访时发现,操作方式上,为提高项目过会概率,有的券商会为“无产品、几乎无收入、无利润”的三无公司选择第五套上市标准,即“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利用了科创板包容处于初创期创新企业的审核规则。在与拟IPO企业签订辅导协议前夕,有券商借助子公司或投资基金提前突击入股,并抬高其估值,借此获得高额收益。报价阶段,有的券商还会联合部分机构“抬轿”,以此抬高企业的发行价,获取较高的保荐承销费用。另外,在战略配售环节,有的券商会借道子公司参与首次发行战略配售。

据记者了解,整体来看,近一年多来北交所IPO项目平均费率最高,超过8%;创业板IPO项目平均费率相对较高,在7.6%左右;主板略低于科创板,在7%以下。目前保荐券商收取的保荐承销费率并不固定,具体项目的费率与保荐券商的保荐项目体量、拟上市企业IPO项目规模、准备登陆的板块等因素有关。

财经评论员皮海洲表示,保荐机构对保荐承销费收入的追逐,让某些券商唯利是图,甚至是见利忘义。他呼吁对保荐承销费用的收取比例作出限制,比如确定计提比例最高不超过5%;同时对最低计提比例不加限制,由保荐机构进行市场化调节。“这种限高不限低的做法,有利于降低发行人的发行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增加保荐机构的竞争力。”

他还建议,在规定保荐承销费最高计提比例的同时,明确规定超募资金不得计提保荐承销费,以此断掉保荐机构通过推高新股发行价格来让IPO公司超募进而获取高额保荐费用的念想,这也有利于新股发行回归理性。

“看门人”变合伙人的后果是企业“上市即巅峰”,随后出现股价低迷、业绩变脸等情形,部分严重的可能还会曝出企业上市欺诈、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不久前,海通证券因首发保荐业务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投行质控内核部门未识别项目重大风险,以及对尽职调查把关不审慎等缺陷,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谈话。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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