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海南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公积金
来源:人民财讯作者:李丹2024-04-04 11:51

人民财讯4月4日电,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的通知。通知称,《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符合《办法》规定范围的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向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申请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不低于本人所在市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人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具体上下限参照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每年发布的缴存基数范围。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

校对:彭其华

责任编辑: 孙孝熙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证券时报”官方APP,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了解股市动态,洞察政策信息,把握财富机会。
网友评论
登录后可以发言
发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证券时报立场
暂无评论
为你推荐
时报热榜
换一换
    热点视频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