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来源:人民财讯作者:李丹2023-12-11 17:17

人民财讯12月11日电,据杭州公积金发布消息,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提出,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10%至24%区间内,由个人申报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缴存使用协议,约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置等内容。灵活就业人员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支付房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间应正常履行缴存义务;不再履行缴存义务的,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收回贷款本息。

校对:彭其华

责任编辑: 孙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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