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内黄县:购买新房契税补贴20% 二手房和商业房产补贴15%
来源:内黄县人民政府2023-11-20 14:29
(原标题:内黄县人民政府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实行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

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实行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内黄县全县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且已取得全额不动产发票(不包含零税率发票和不征税发票)和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主体),凡在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29日办理契税申报,经县税务机关审核通过且符合补贴范围的,由县财政部门按照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新购住房按20%的比例给予补贴;二手房和商业房产按15%的比例给予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全文如下:

内黄县人民政府

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实行政府补贴办法的

通告

(第3号)

为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同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我县缴纳商品房契税实行补贴。现将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县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且已取得全额不动产发票(不包含零税率发票和不征税发票)和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主体)。

凡在2023年11月17日之前缴纳商品房契税的纳税人,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在本通告发布后办理退税后重新缴纳的,也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二、补贴方式

契税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契税补贴由县财政部门直接发放至纳税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号上。

三、补贴标准

凡在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29日办理契税申报,经县税务机关审核通过且符合补贴范围的,由县财政部门按照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新购住房按20%的比例给予补贴;二手房和商业房产按15%的比例给予补贴。

四、契税办理地点及所需资料

纳税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封皮、1-8页、合同签订日期页)、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家庭第一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证明原件、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补充合同或面积差结算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到内黄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地址:内黄县繁阳大道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办理税款缴纳。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补贴办理方式和时限

缴纳税款后携带纳税人的身份证、纳税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在内黄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缴纳契税政府补贴申请处”登记,由县财政部门审核纳税人申报的补贴信息,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纳税人登记的银行卡账户。

纳税人完成缴款,须当场登记(特殊情况的,可延至次日办理登记),未经登记或审核不通过的,均不享受补贴。

六、其他事项

1.缴纳契税推荐使用银行卡支付,如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请提前绑定银行卡,设定银行卡支付限额,避免无法进行大额支付情况,确保顺利缴税。

2.咨询电话

0372—7785308(县税务局)

0372—7798389(县财政局)

特此通告。

2023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 陈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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